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
  
  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市场直接买卖;
  
  5、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6、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程序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申贷资料准备: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以他人房屋抵押的,应提供抵押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3、看房评估(或勘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注:原则上只有商品房、房改房、安居房可用作抵押物)。
  
  个人抵押房屋的,并不是只是把房屋抵押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就行,毕竟对方还是会审查抵押人的资格条件,若是个人征信有问题或者年龄比较大了,那么能够通过房屋抵押获得贷款的可能性比较小。而有些时候,可能房屋抵押属于二次抵押,这个时候银行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与此同时利率要求也会更高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前的共用财产离婚后抵押是否有效
      离婚前的共用财产离婚后抵押是否有效?离婚前的共用财产离婚后私自抵押是无效的,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最高人......


·什么是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是什么
      什么是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合同,而且独立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在《民法典》上认......


·民法典打印的遗嘱没有公证有效吗?
      民法典打印的遗嘱没有公证有效吗?一、民法典打印的遗嘱没有公证有效吗?民法典打印的遗嘱没有公证有效,《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


·刑事申请回避的情形主要是什么
      刑事申请回避的情形主要是什么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


·房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
      房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房产权与土地使用权是两种不相同的权利。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不仅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过户手续,还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双规”措施及适用
      采取“两规”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的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房产能不能分割、怎么样进行分割就成为了男女双方争执的焦点。要解决房屋分割问题,首先要明......


·合伙合同书模板是怎么样的?
      现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很多民营企业相继的出现,民营企业包括一些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分公司,其实都是合伙的关系,一些发起人共同出资,成立了......


·对于按揭的房子如何立遗嘱
      对于按揭的房子如何立遗嘱?(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


·逃税行为有哪些2023?
      逃税行为有哪些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商标许可使用分几类?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内容有哪些
      商标许可使用分几类?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内容有哪些一、商标许可使用分几类商标使用许可分以下三类: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