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民名誉权的特征有哪些?

公民名誉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公民名誉权的特征有哪些?
  
  在生活中,每个公民都有名誉权,享有对自己人格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名誉权的特点:
  
  1、名誉权是一种民事权利。
  
  2、名誉权是一种法定权利。
  
  3、名誉权是一种精神性的权利,并非财产。
  
  4、名誉权是一种社会权利,是依赖于社会评价而有效存在的。
  
  名誉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严,它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乃至其它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在它的整个活动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名誉,反映了社会对它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表现的总的评价。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名誉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
  
  二、如何认定构成名誉权侵权?
  
  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三、证明侵权的证据可以有哪些?
  
  1、证人证言
  
  2、照片
  
  3、新浪博客文章(还要证明文章的作者)
  
  4、通话录音
  
  5、住院病历(需证明生病与侵权行为有关)
  
  6、公证处,保全的一些网上证据等等。
  
  7、受害人平时的一些荣誉证书,奖章等等。
  
  8、监控视频,还要证明视频中的行为特定性,如张贴的为具体什么内容。
  
  9、报警记录
  
  综上所述,在现代社会,公民或者法人都有名誉权,享受人格上的尊严。名誉权是不能侵犯的,否则当事人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这种权利和公民的切身利益有关,是法定权利。当事人的名誉权受损,可以用证人证言,相关照片或者监控视频等当证据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对于任何一个准备离婚的人来说,都是重点关注的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包括协议离婚的方式,这个时候需要对离婚财产进行协商分配,那......


·哪些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法律规定的四项以及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其他商品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等于夫妻财产约定
      二者的财产数额限制不同:对家庭财产的分配不能影响一方的基本生活,约定的赔偿数额要符合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明显畸高的法院不会支持;夫妻财产约定......


·商标被恶意抢注后该怎么办
      构成恶意抢注的,受害方应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商标被人恶意抢注后,第一时间提出异议。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然后......


·怀孕妇女适用死刑吗2023
      怀孕妇女适用死刑吗要是女性在羁押时怀孕的话,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


·房屋产权继承证明怎么写
      房屋产权继承证明怎么写一、房屋产权继承证明怎么写房屋继承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号码。本人配偶,身份证号码。现有位于住宅地一处,(写清楚房屋......


·信用卡诈骗罪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我国的公安机关在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候,肯定当事人心里当中就清楚自己做了什么样的事情才会面临今天的这种结果的,所以信用卡诈骗罪肯定也是......


·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如何
      在社会发展的今天,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存在给很多未就业的人员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其不仅仅给社区就业带来了推动,同协调了很多劳动纠纷,给相关部门减轻......


·在缓刑期间出国是否可以
      一、在缓刑期间出国是否可以?判缓刑的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出国出境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批准。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期间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需要向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除了人身伤害的医疗费之外,还有误工费用等,都是为了补偿受害者的损失,保障受害者的权益,但是很......


·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诈骗罪就其诈骗金额数量的多少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种类。在这三大种类中要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