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贪污犯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贪污犯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 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既遂。二、如何对贪污罪未遂认定所谓贪污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贪污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3)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正确认定贪污罪未遂时,除掌握其特点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认定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的标准,是看公共(国有)财物是否已经被行为人非法占有或者已经被行为人非法取得。也就是说,行为人是否实现了其贪污犯罪的故意内容或达到了其主观上的预期希望或形成了客观行为与主观故意的相互一致。2、对于一般的贪污未遂行为,如果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或具备其他免予刑事处罚条件的处。一般不以贪污罪论3、对于符合下列情形的贪污未遂行为,仍应以贪污罪论处,(1)贪污数额巨大:(2)为首组织策划共同贪污的;(3)毁灭罪证逃避侦查的;(4)为掩盖贪污罪行,而嫁祸于人的;(5)企图贪污特定款物造成恶劣影响的;(6)有证据证实其犯罪而拒不供认的;(7)打击报复报案人或举报人的;(8)其他贪污情节严重的行为。贪污既遂是根据犯罪主体是否有贪污的行为,以及贪污的数量来判断是否已经构成了贪污罪既遂的,一般来说,贪污的数量越大,此时检察院在核实之后,贪污的主体会被判处承担的刑事责任也就会越重。对于贪污数量巨大的情形,还有可能会被判处终身监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自然人借贷的指示交付规定是什么?
      自然人借贷的指示交付规定是什么?自然人借贷的指示交付规定是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根据双方协商的条款来进行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虚开增值税票2千万会有什么罪?
      虚开增值税票2千万会有什么罪?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业主维权需走出三大误区
      物业法规逐渐完善,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是业主的正当权利。但一些业主“维权”活动明显走入了误区。  误区一 业主委员会全能  业主大会和业主......


·离婚后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


·证明家暴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证明家暴的有效证据有哪些证明家暴的有效证据有哪些在家庭暴力取证的时候如何收集到能被法院认可的有效证据,是赢得家庭暴力离婚官司的关键。因此受害......


·合同中自愿放弃加班工资合法吗?
      合同中自愿放弃加班工资合法吗?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同中这样的条款,属违法条款,因其排除了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加班而获得报酬的权利。公司的......


·资金紧张用工资贷款怎么贷?
      资金紧张用工资贷款怎么贷?资金紧张用工资贷款怎么贷?工资贷款是指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保证的......


·酒驾撞死人能取保候审吗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


·工伤认定办法20天内有效吗?
      意外事故无处不在,在工作过程中每个人绝对不希望事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因为这不仅会给自己带来痛苦,还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灾难。在企业工作时发生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