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
  
  
  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二、性质
  
  
  对于性质的分析从:
  
  
  1、“罪后表现说”,认为交通肇事后又逃跑和受重伤的被害人后来又死亡,这二者之间是互相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死亡是重伤后在特殊情况下的必然结果,行为人对被害人可能进一步引起的后果可能有希望或放任之心,但这一心态没有与进一步的行为相联系,也就没有独立意义,或者说,逃逸的实质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的心理作用下,使肇事结果进一步加重的条件;
  
  
  2、“独立行为说”,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因此应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吸收犯处理;
  
  
  3、“分别情况说”,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果是在过失支配下进行的,就不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如果是在新的放任的故意支配下进行的,就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
  
  
  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后,也是会给当事人双方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所以事故的责任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的,同时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需要及时的通知交警部门到现场进行事故责任的判断,如果出现人员伤亡也是需要及时的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自写遗嘱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自写遗嘱范文是怎么样的?立遗嘱人于___,男,86岁,江苏___人,现住上海市___路150弄28号202室,身份证号码___为了防止本人身后发生财产纠纷......


·工伤认定超过时间要怎么办
      超过一年的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者能否再主张权益主要看是否真正的过了“一年”的有效期。1、工伤事故的时效不应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应从其治疗终结......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有哪些?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工程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工程建设方要采取多种手段,确保工程质量不出现问题。工程质量......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抚养权指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抚养权指什么?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


·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谁?
      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谁?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把作品汇编到一起的人。作者把其他作者的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属于成型作品的某些数据和材料汇集......


·离婚诉讼的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当下,离婚诉讼时有发生。其中离婚诉讼的审理过程又尤为重要,而现实中不少当事人却不是很了解离婚诉讼的程序。那么离婚诉讼的审理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呢......


·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多久?
      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多久?您都知道土地是有使用权期限的,例如我们一般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期是为70年,在日常生活中土地根据用途不一样分为工业用地,......


·没有抗辩权的请求权存在吗
      没有抗辩权的请求权存在吗?法律赋予我们的不仅是各种义务还有各项的权利,各种权利之间有的既相互联系依附存在有的有可以独立存在,例如抗辩权和请......


·去法院民事起诉的流程及时间是怎样的?
      去法院民事起诉的流程及时间是怎样的??一、去法院民事起诉的流程及时间1、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


·一、婚姻法子女抚养费规定是怎样的?
      一、婚姻法子女抚养费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规定父母离婚后获得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


·实际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怎么办?
      实际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怎么办?可以申请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