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到期后继续上班公司需要支付赔偿吗?

合同到期后继续上班公司需要支付赔偿吗?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原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对双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用人单位应重新与劳动者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处于不确定状态,劳动合同终止后继续用工的,第一次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完全终止,继续用工的属于新的劳动合同关系确定,应当支付二倍工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也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二、 司法解释《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显然,劳动合同法的立意十分明确,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理解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订立的所有书面劳动合同,包括首次订立和续签的情况,如果仅狭义理解为首次订立劳动合同,则会产生用人单位只要和劳动者订立过一次劳动合同,就可不再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悖劳动合同法关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立法本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的情况下,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就有工作情况进行明确认定,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支付双倍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继承的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继承的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


·借款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一般借钱给他人,债权人肯定是希望债务人可以力保能够及时还款。但是实际生活中,债务纠纷的发生是比较多的,而这其中尤其是以欠债不还的纠纷居多。(一......


·行政机关超期申请强制执行的救济办法有吗?
      行政机关超期申请强制执行的救济办法有吗?超过了申请的时效一般法院是不会再进行受理的,从而当事人也失去了胜诉的权利,如果要起诉都需要有合法的理......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租赁中的风险应该怎样防范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租赁中的风险应该怎样防范租赁融资属于企业众多融资方式中的一种,房地产公司在选择融资租赁时会考虑自身是否适合融资租赁,因为房......


·精神病司法鉴定几人签名才行?
      司法鉴定对民事纠纷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在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到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是存在很大争议的,不过在其中这类的鉴定是非常必然的,但很多人对......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关于商品房的买卖,住建部专门制定了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关于商品房的买卖,住建部专门制定了相应的买卖合同样本,方便各开发商使用,但是需要注意一般在这个买卖合同样本的基础之上......


·一、抚养费要求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一、抚养费要求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申请人生活困难,无法全部或者部分负担法律服务费用。具体事由及条件,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由于每个省市治理方针都有所不同,因此对于同一种事件,处罚标准也不同,那么,安徽醉驾2018年新规定罚款多少?根据安徽省关于酒驾的规定......


·什么是第一顺位的监护人?
      什么是第一顺位的监护人?第一顺位的监护人是谁?想必好多人都有这个疑问。第一顺位继承人不一定是父母。当父母死亡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第一......


·我们国家是是一个法律制度完善的国家
      我们国家是是一个法律制度完善的国家,对于误工费我们国家是有着明确的说明的,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了意外不能够工作的话看,对我们造成意外的一......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