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诈骗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诈骗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诈骗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从动机目的上区别。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行为人从签订合同时起就具有骗取的动机和目的。
  
  2、开始并无明显的骗取故意,本身也非完全没有履行能力,但合同签订后,抱着能履行则履行,履行不了就拉倒的放任心理,不做积极努力,致使对方遭受严重损失,而将较大数额财物归自己一方非法所有或占有。
  
  3、在签订合同时行为人并无诈骗故意,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或因履行困难,或因其他方面的动机,行为人的主观意念发生了变化,想无偿地非法占有或所有签约对方的财物或其它标的。
  
  4、行为人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内心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对于是否履行义务,是否非法所有或占有他人财物,内心还没有确定的意念,或者对自己最终无履行约能力还没有明确的认识,主要指行为人实际上并非完全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从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上区别。
  
  衡量是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除从行为人的动机和目的上区别外,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签约后有无履约行为如何,是另一关键因素。判断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意愿的主要客观根据是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从具体情节、后果上区别。正确认定是否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不仅要从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方面考察,还要从具体情节、后果上进行对比分析上,这些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二、相关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诈骗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非常大的,无论是从犯罪事实的认定上还是犯罪结果上都存在巨大的差异,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合法认定,特别是对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上要进行明确的认定,以作出合法的司法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犯罪预备属于从轻处罚的情况吗?
      犯罪预备属于从轻处罚的情况吗?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公司债券的种类是有很多种的,对于不同的种类的债券的类型,我们在进行发行的过程中,是有一定的法律规范的。那么,您知道......


·离婚时的财产是怎样分割的
      夫妻离婚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前提自然是双方存在共同的财产,如果之前就约定好了财产AA制的话,这时一般就不会需要对财产作出分割。那在需要对夫妻共......


·一般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会搞不清楚销售人员介绍的各种面积,其
      一般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会搞不清楚销售人员介绍的各种面积,其中就包括了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等,那其中什么是房屋的建筑面积呢?而此时对房屋的建筑......


·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的具体责任:1、民事赔偿责任......


·民间借贷中利息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思表示约定借款利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约定的利息都是合法有效的。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


·在上海有劳动合同可以做居住证吗
      在上海有劳动合同可以做居住证吗?只有劳动合同也不能做居住证,上海规定的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如下:1、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2、在上海合法稳定就业,参加......


·单位上班需要提供口罩吗?
      单位上班需要提供口罩吗?单位不是必须提供口罩的,《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自然债务永久抗辩权是什么,一时抗辩权是什么
      自然债务永久抗辩权是什么,一时抗辩权是什么协议合同是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和工作生活中常常会遇到的内容,如果对于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的话,我们就可以......


·集资诈骗追诉标准如何规定的
      集资诈骗追诉标准如何规定的一、集资诈骗追诉标准如何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方法”是指行为......


·商标买卖流程是怎么样
      商标买卖流程是怎么样一、商标的含义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