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拆迁方提出的奖励期问题许多拆迁方为了让被拆迁者更快的签约往往会规定一个奖励期限,在这个期限里签约的业主可以多得到一些补偿。但事实上拆迁方提出多个奖励期补偿递减的情况并不常见,后签约的业主们往往能得到更多的补偿。虽然如此,现在的拆迁方大多只规定一个奖励期了。2、回迁安置房的选择拆迁方往往会告诉被拆迁者如果先与他们签约就能优先选择回迁安置房,这也就意味着被拆迁者可以选到相对更好的房子。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对于拆迁方来说,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他们往往会在被规划为回迁安置房的土地上建部分的商品房以供销售。而开发商会先将较差的户型卖出,相对来说比较好的户型往往会等到最后。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能选到什么样的房子而不在于能不能选到房子,不存在拆迁之后,房主无法安置的问题。3、签约中注意谈判地位和合同细节签约中被拆迁者应该注意的就是自身的谈判地位和合同的细节等等问题。首先是要千方百计提高自己的谈判地位。和拆迁方相比,被拆迁者往往处在相对弱势的谈判地位上,比如遇到强拆时房主们绝对不能暴力反抗等等。拆迁签约的合同等等往往也都是由拆迁方制定的,许多的条款可能还不会给被拆迁者看。这种情况可能意味着合同上的条款可能对被拆迁者不利,也有可能是合同上的拆迁补偿款更高,拆迁员想从中谋利。为了提高自己的谈判地位,提出诉讼往往是必须的。相比之下拆迁方更害怕败诉,他们只要有一个败诉就意味着所有的行政行为都是违法的,其拆迁的成本就会急剧提高,这也是拆迁方更愿意调解的原因。其次的合同细节的注意。被拆迁者在合同签约时往往缺乏经验,很容易受到对方的影响。被拆迁者在签约时一定要注意合同的各个细节,因为往往是这些细节决定着利益是否能真正实现。尤其是在合同上从拆迁补偿款的签订时,一定要注意大写的地方绝对不能空着,防止对方篡改补偿款数字。二、拆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日常生活中,人们常说的拆迁协议通常是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依法订立的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拆迁协议的生效条件主要如下: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2、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在涉及到房屋拆迁问题的时候,需要拆迁方与被拆迁人先进行协商,在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进行拆迁。而对于拆迁的补偿标准,需要先公示出来,对于拆迁补偿的方式,允许被拆迁人根据自身情况作出选择,包括货币补偿、产权安置以及二者结合性的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可以吗
      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可以吗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是不可以的,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是违法的。用人单位若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时,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


·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吗?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


·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是什么?
      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是什么?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为强化城市规划和各项建筑的规划管理,保证本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


·血浆站误工费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现有情况
      血浆站误工费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现有情况,献血浆误工费并没有一定的标准,一般为230元到300元之间。献血浆不等于献血。血液是由55%-60%的血浆和40%-4......


·受到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可以直接到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信函、短信、互联网等形式报案。而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拨打110全国统一报警电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


·主动脉夹层是否属于工伤范围?
      主动脉夹层是否属于工伤范围?一、主动脉夹层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玩忽职守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玩忽职守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一、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玩忽职守量刑是怎么规定的?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


·布吉南岭村房屋出租纠纷如何解决?
      布吉南岭村房屋出租纠纷如何解决?一旦遇到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


·联名担保要抵押物吗
      联名担保要抵押物吗?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一、什么是保证?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


·商标无效宣告费用标准是多少钱?
      商标无效宣告费用标准是多少钱?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宣告无效的法律程序。商标无效宣告......


·劳动合同到期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结束
      劳动合同到期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结束,那么劳动合同过期未续签辞职有赔偿金吗?如果未续签的时间超多一年,那么法律会默认签订了无限期合同,员工这是辞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