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网上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吗

网上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吗
  
  一、网上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吗
  
  能。聊天记录当证据需要实名,能够证实第三者的身份,并且聊天记录的内容能表明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事实,才能认定对方有过错。
  
  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
  
  (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
  
  (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
  
  (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二、离婚证据如何收集,离婚证据怎么收集
  
  离婚证据收集技巧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 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有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夫妻离婚,很有可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情形,从而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最终不得不离婚。然而,在诉讼离婚的时候,就要求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是有过错情形,那么在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会依法作出离婚判决,夫妻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陈旧性外伤影响工伤认定吗?
      从事高危行业的人在工作中有极可能受伤,即便从事的是普通的工作,也不排除这一可能性。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应为工伤,是可以申请相应的赔偿的。但......


·新婚姻法 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


·劳动合同跟社保不是同一个公司可获得赔偿吗?
      劳动合同跟社保不是同一个公司可获得赔偿吗可以得到赔偿,在哪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说明与哪个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该公司就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如果......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吗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吗一、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吗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


·胎儿出生后是死胎有没有继承权
      胎儿出生后是死胎有没有继承权一、胎儿出生后是死胎有没有继承权?死胎没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


·夫妻一方拒绝生育是否可以离婚
      生育权是夫妻都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的。但实践中,由于是女方实际进行生育,因而很多情况下可能女方会拒绝生育,这时就会对男方的生育权......


·嘉兴市新联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的机构很多,在嘉兴市,嘉兴市新联司法鉴定就是其中的一个。在选择司法鉴定机构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具有权威性的鉴定机构,这样可以确保司法鉴......


·变更合同价格的相关内容
      变更合同价格的相关内容一、工程合同的变更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


·土地使用禁止转让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在民间社会生活当中流转的方式特别的多,比如说土地所有人将土地的使用权依法转让给第三方,自己从中收取租金的这种做法也是为法律所支持的。但是......


·签订企业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企业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企业在生产经营承包中往往会发生一些承包人架空公司权利,转移公司资产或者找竞争公司直接将承包经营项目撬走等这样的......


·刑法修正案九嫖宿罪的内容是什么?
      对于广大民众来说,嫖宿并不比强奸来得熟悉,但在刑法上,两者都属于犯罪行为,都会受到刑事处罚。为了加大对嫖宿幼女罪的打压,并与其它法律法规的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