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醉驾处罚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处罚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醉驾的其他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般说对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处罚,除了交通行政处罚外,同时还有可能涉及形式方面的处罚。之所以说“可能”涉及,是因为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中规定,醉驾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同时危害不大的,那么可以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划,则可以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借条身份证和姓名错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借条身份证和姓名错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1、借条身份证和姓名错了对方不还钱的话先和债务人协商处理,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2、协商无效的话应该收集证......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什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
      什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愿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


·未成年人吸毒犯罪怎么处罚
      未成年人吸毒犯罪怎么处罚现实中,有不少未成年人经受不住诱惑,居然有吸毒的行为,而要是单纯的吸毒最多也就是一般的违法行为来处理,给予未成年人......


·公司注册注意哪些问题
      公司注册注意哪些问题生活中,如果您想注册一家公司,那么在公司注册前了解个人注册公司的注意事项是非常必要的,事先对公司注册注意事项进行了解,......


·长阳县征地补偿2023年的法律规定标准是什么?
      长阳县征地补偿的法律规定标准是什么?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政府想要征收土地的话那么就必须对老百姓进行补偿,因为使用土地是老百姓的权......


·卖假药不认罪会面临什么样的判决?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对药品打上了歪主意。药品由于他的售价高,销量大的特点。成为了不法分子获利工具,我国对相应的犯罪也有严厉的惩罚......


·有主物与非无主物的归属界定是什么?
      有主物与非无主物的归属界定是什么?对于有主物有非无主物,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我们知道,有主物是这个物品她有所有权,我们如果捡到一定要及时归还有......


·现在孩子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确定好了孩子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但随着孩子的长大,在生活学习方面的需求增加,同时当地的消费水平也是有可能增加的,因此就......


·公务员没到服务期限违约金大概是多少
      公务员没到服务期限违约金大概是多少?公务员没到服务期限违约金大概是五万元,没满服务器也可以辞职,也没有补偿,不过辞职后5年内不得再考公务员,且......


·离职申请怎么写,标准离职申请书的格式
      辞职申请书格式是不是很严谨?好多想辞职另谋高就者根本不懂辞职申请书的格式,以为没啥关紧的,其实不然,辞职申请书也是个人形象的一种代表哦!离职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