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以后可以打财产官司吗?
离婚时可以打财产官司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如果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就可以依法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九条:男女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返回,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协议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的情况有:
1、漏分的财产;
2、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3、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需要提醒的是必须存在欺诈、胁迫的前提条件才可以要求法院对协议离婚的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三、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哪些原则?
1. 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 男女平等原则。
3.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 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 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夫妻双方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都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的分割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即双方按照平等的比例分配,可以由协议约定,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但是如果在财产分割一年后,一方发现财产分割不合理或者是存在可以要求重新进行分割的情形时,就可以起诉要求再次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签订合同后,一般多少
签订合同后,一般多少天开始施工很多时候,合同履行方不知道该从什么时间开始履行合同的义务。其实这个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开始施工就是指履行合同......
·单位犯罪辩护词怎么从轻辩护?
单位犯罪需要确定是否属于单位集体意志,犯罪行为是否经单位直接负责人决定,但是也不完全因为直接负责人做了决定就认定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辩护词从......
·一、威海房地产网签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威海房地产网签备案流程是怎样的?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
·一、婚后借钱买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婚后借钱买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婚后借钱买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于该车辆属于双方婚后购买,那么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就该车辆......
·临时工工伤工资怎么算
法律上不存在临时工,属于工伤,可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按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养伤期间费用称为“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
·什么情况下可多分遗产
什么情况下可多分遗产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
·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是哪些
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是哪些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
·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
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一、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非婚生子女能上户口。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
·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应符合什么条件
提到紧急避险,相信您也是听说过的,这与正当防卫很像但也存在较多的区别。实践中,千万不要将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弄混淆,否则最终处理的结果就是大大......
·关于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