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是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包括验资报告等复印件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由工商部门进行审核。
  
  1、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书;
  
  2、企业董事会关于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3、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设立从事生产的分厂须提供);
  
  4、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的审核意见书(涉及设立从事生产的分厂须提供);
  
  5、验资报告(复印件);
  
  6、企业分支机构在注册登记地址用房租地的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
  
  7、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
  
  9、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二、工商局:
  
  名称核准: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外资企业分公司注册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质量技术监督局
  
  (1) 填写申请表
  
  (2)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外籍人士为护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携带外商投资企业或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3)其他组织应提交相关依法成立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等。
  
  (4)分支机构还请携带上级主管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国、地税)一式两份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分公司设立的流程和总公司设立的流程大同小异,但细微之处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比如说首先需要通过总公司的股东会议来作出决议,然后再设立名称提交给工商部门,一些材料最终还是由工商部门进行一个审查和批准,当然税务登记证也是需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诉前保全担保财产价值的担保费给多少?
      诉前保全担保财产价值的担保费给多少?1、担保的数额不能超过保全额度的30%,申请保全的财产有争议的,但是担保金额也不能超过价值的30%,如果申请人起......


·法律规定离婚婚内债务怎么办
      离婚婚内债务怎么办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


·民法总则第152条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第152条的规定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


·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么?
      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么?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金额小的属于民事纠纷,通过民事仲裁或诉讼解决。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


·在我国指认罪犯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这个过程当中是很有可能会被其他人看到的,那么在某些特殊的场合之下,公安部门可能就会要求证人到指定的地点去指认罪犯,按照......


·离婚后债务妻子可以不承担吗?
      离婚后债务妻子可以不承担吗?离婚后债务妻子可以不承担,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样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要进行分割。如果婚内债务是夫妻......


·犯罪预备数罪并罚两种分别指的是什么?
      犯罪预备数罪并罚两种分别指的是什么????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


·司法鉴定受理程序是什么
      随着您法律意识的增强,申请司法鉴定的人越来越多,您在申请司法鉴定以后,有关司法鉴定机关也会按照要求,受司法鉴定申请,但必须按照司法鉴定受理程......


·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


·交通事故的起诉法院怎么确定
      要是因为交通事故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但此时,就会涉及到确定起诉法院的问题,要是法院找不对......


·非法收养儿童的处罚问题及符合收养的条件
      非法收养儿童的处罚问题及符合收养的条件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他们的成长关系着整个国家的发展,我国对收养小孩有严格的限制,且规定收养小孩必须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