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业主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吗

业主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吗
  
  一、业主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小区全体业主共同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常设和办事机构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归类为群众自治组织,属群众自发性组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不可以设立独立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也不可以独立设置帐户。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自治管理组织的设立及指导和协助】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二、业主委员会的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没有明确规定。
  
  1、业主大会既有制定业主公约等内部规章制订权,又拥有进行“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决定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续筹”等民事活动的资格,还能够代表全体业主对公共场地、设施设备行使财产权;
  
  2、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一个常设执行机构,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负责处理业主大会的日常事务,对外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本身没有独立的意思能力;
  
  3、业主委员会虽然是依法成立的,但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经过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所以业主委员会不是法人。
  
  4、在物业管理实务中人们普遍把业主委员会作为其他组织来对待,但是从法律责任上分析,业主委员会委员或者业主不可能对业主委员会的行为承担最终责任。
  
  三、任职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不管什么样的组织,首先是必须是合法的,不会给国家带来危害的,如果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危害,那么国家就会进行消灭,组织进行宣传中华美德的,或者是做公益的事情,国家不但不会进行干扰,还会进行支持。业主委员会虽然没有法律规定,但是国家也是支持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员工未满一年辞退补偿金怎么计算
      员工未满一年辞退补偿金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监视居住期间行政处罚怎么执行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
      监视居住期间行政处罚怎么执行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


·不签合同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样办理
      不签合同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样办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


·黑龙江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黑龙江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


·犯了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怎么量刑处罚是什么?
      犯了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怎么量刑处罚是什么?犯了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怎么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旅游纠纷案由的规定有哪些
      旅游纠纷案由的规定有哪些旅游纠纷案由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旅游纠纷,是指旅......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协议起草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现在员工和用人单位签署的均是有期限的合同,合同期分为一年、三年和五年不等,既然是有期限的合同,那么双方就面临这合同到期的问题,合同到期后,双......


·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的过户费用规定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的过户费用规定是什么?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的过户费用规定是当事人把相应的信息填上这些文件上,然后有相应部门的敲章即可。过户的费......


·父母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判一般说来
      父母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判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


·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
      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一、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收了,而农村土......


·关于网站建设合同应该怎么写 在生活当中,不同的网站可以为大
      关于网站建设合同应该怎么写在生活当中,不同的网站可以为您提供不同的服务。这些网站在进行建设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由一些网络科技公司合作进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