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申请的商标被异议就无效吗?

申请的商标被异议就无效吗?按相关法律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二、 法律依据《注册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注册商标属于个人或者公司的商品标,在没有取得授权的情况下,是不可以侵犯的,其它人或者公司对申请的商标权有异议的,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商标权无效宣告,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确实存在侵权行为,由商标管理部门作出宣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吗?
      行政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吗?行政单位不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因为行政机关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


·现如今,把自己的门面房出租出去作为一种资金进行利用,对于出租
      现如今,把自己的门面房出租出去作为一种资金进行利用,对于出租方和承租方来说,都是各取所需。但是为了避免以后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双方会签订一......


·公司上市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公司上市的必要条件有哪些?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


·企业职工不享受休年假的情况包括什么
      企业职工不享受休年假的情况包括什么一、企业职工不享受休年假的情况包括什么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的五种情形: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


·一、临时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一、临时监护人是什么意思?临时监护是指通过委托监护合同而设立的监护。我国只规定了对精神病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临时监护,未规定对限制民事行为能......


·犯罪者判刑十一年能减刑几年
      一、犯罪者判刑十一年能减刑几年理论上最多可以减五年半。一般就是减个两三年这样,表现好,积极服从管理,好好改造。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


·现在孩子抚养费一月多少钱
      一、现在孩子抚养费一月多少钱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


·试用期辞退员工要补偿吗?
      试用期辞退员工要补偿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一、破产清算的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一、法律规定醉驾可以探视吗?
      一、法律规定醉驾可以探视吗?醉驾是在看守所,而不是拘留所,看守所可以探望。《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


·一、失地农民的误工费领取需要什么证明?
      一、失地农民的误工费领取需要什么证明?农民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正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