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批捕案件能交办给下级检察院吗?

一、批捕案件能交办给下级检察院吗?可以,根据《高检规则》第十四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本院管辖的案件指定下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下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批捕程序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检察机关审查后作出批准决定的,并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程序,具体情况下,上级检察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对相关诉讼案件进行处理,在对下级检察机关进行交办时,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程序和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我国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到国家会无偿收回吗
      近些年来,我国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一直是公众关心的一大问题,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


·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有何不同
      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有何不同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


·套取国家项目资金两千元可以定什么罪
      套取国家资金没有专项罪名,关键是看套取后续行为,据为己有的是贪污罪,以单位名义私分的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套取国家资金构成贪污罪的认定标准为:1、......


·林业行政处罚滥伐依据是什么?
      我国幅员辽阔,资源相对较多。林业资源是我国一项非常宝贵的资源,林业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也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因此林业资源的保护非常必要。国......


·一、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是否依旧具有效力?
      一、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是否依旧具有效力?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若违反法的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的......


·股权投资有什么风险
      股权投资有什么风险股权投资作为一种较高收益的投资方式,一直都是较高风险与较高收益并存的。但是除了较高的风险,股权投资市场还存在很多我们普通......


·破产撤销权被告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撤销权被告是怎么规定的一、破产撤销权被告是怎么规定的通常将不当处分而让其他人失去利益的破产人当做被告,进行起诉,走法律程序。对于破产人......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


·有关人口房离婚分割的内容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加快,很多房子因建设的需要被拆迁,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以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那么按照人口房......


·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一、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


·强奸罪起诉有效期是几年?
      强奸罪起诉有效期是几年?一、强奸罪起诉有效期是几年?强奸罪起诉有效期为五年到二十年不等,具体的诉讼时效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节严重程度再决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