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男女间没有结婚证可否离婚

没有结婚证可否离婚原则上离婚是需要结婚证的,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无论当事人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都需要首先证明男女双方式存在合法婚姻的,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离婚这一说。那么没有结婚证能离婚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有结婚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所以即使结婚证丢了,婚也可以照样离。二、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之没有办理结婚证如果没有办理结婚证,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三、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之结婚证丢失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四、结婚证丢失之特殊情况的处理1、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2、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3、如果另一方将结婚证藏匿,去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时不要说是被藏匿,告诉工作人员说结婚证丢失。4、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5、如果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全部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我们知道办理结婚证是夫妻双方各人一本,而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结婚证,用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但要知道结婚证仅仅是为了证明双方之间的婚姻情况,因而在办理离婚的时候,并不要求提供双方的结婚证。再者,若没有结婚证,有其他可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凭证也是的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单方司法鉴定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在当今社会中,引起矛盾是很常见的事情,然而总会存在一些伤亡,为此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才能够得到确切的证据。那么针对于被打伤单方司法鉴定应该注意哪......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一、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


·2023个税新规如何退税?
      2023个税新规如何退税?一、个税新规如何退税?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


·开除员工有经济补偿金吗?
      开除员工有经济补偿金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


·夫妻婚烟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婚烟财产如何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


·购买二手房怎样办理贷款
      其实,无论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要是购房者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都是可以考虑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的。此时需要实际办理相应的贷款手......


·工程质量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工程质量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对于广大业主来说,工程质量是其关心的话题之一,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而目前在工程建筑领域......


·破产债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破产债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一、破产债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1、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为在破产宣告后恰当公平的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必须......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中,并没有一个叫做逃逸致人死亡罪的,而要是在交通事故中逃逸致人死亡的话,那么一般......


·还借款后借条没有收回有什么影响?
      还借款后借条没有收回有什么影响?一、还借款后借条没有收回有什么影响?如果债务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即......


·一、离婚后店铺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后店铺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离婚后店铺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如果是婚后两者购买的店铺则属于共同财产,另外店铺所产生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