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为什么质押率不高于50%

为什么质押率不高于50% 一、为什么质押率不高与50%
  证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质押贷款的额度,那么它会首选已经得到市场认同的、稳健的“绩优股”,而非未来的“绩优股”。原因是因为股票的风险衡量由银行来确定,从稳妥的角度出发,股价稳定、业绩好、财务健康的上市公司无疑会成为银行的首选。
  从“华尔街”的经验看,蓝筹股的质押率是70%,普通股的质押率是50%。这说明国外银行用以衡量质押股票的风险指标也是看其“质地是否优良”。
  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是贷款本金与质押股票市值之间的比值。
   二、质押率怎么算
  股票质押贷款的质押率由银行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计算公式如下:  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100%  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前七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
   三、质押率和抵押率的区别
  质押贷款质押率质押贷款主要是应享受的利益质押和动产质押。应享受的利益质押又分为本票、汇票、债券、存单、股票等。不同的质押物,其质押率是不同的。相对于抵押贷款的抵押率来讲,质押贷款的质押率是比较高的。在借款人办理贷款时,银行要根据借款人的综合情况确定质押率。也正因为质押贷款的质押率比较高,所以,借款人的还款压力也会比较大,所以,在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做好还款计划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以上时我们为您整理出来的,为什么质押率不高于50%,这与其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有一定的关系,不能高于其10%。所以对于普通股票的质押率时50%。同时我们也为您介绍了质押率与抵押率的区别,以便您会有更好的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近亲属包括哪些人?
      刑事近亲属包括哪些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


·一、工伤待遇赔偿仲裁庭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一、工伤待遇赔偿仲裁庭审理的期限是多久?1、工伤待遇赔偿仲裁庭审理的期限一般是45天,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


·治安案件办理期限是多久
      一、治安案件办理期限是多久?一般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以上。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


·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
      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一、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37天,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


·当事人对批捕不服怎么处理?
      一、当事人对批捕不服怎么处理?当事人对批捕不服的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七十四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特殊工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办理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特殊工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办理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提交手续: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手续:1、工人档案能全面反映工人工作履历的手续;2、......


·伪造民事诉讼证据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伪造民事诉讼证据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国与伪证相关的罪名有:伪证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


·刑法使用假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使用假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持有假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即:(一)从......


·分公司有无投标及签署合同权限?
      分公司有无投标及签署合同权限?没有相关权限,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打个比方,本公司如果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