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程建设中使用商标侵权产品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建设中使用商标侵权产品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1、工程建设中使用商标侵权产品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商标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产品或者依照商标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2、构成侵犯商标权的判定标准(一)没有经过原商标注册人同意而擅自改动,产品也没有更换或者用差不多的产品来混淆消费者的,即运用了和原本的商标无差或者只改动了一点点,但并非完全不一致的商标。经过验证,有侵权嫌疑的,都属于侵权行为。(二)直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三)伪造或者是制造和太气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相类似的产品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些假冒伪劣的商标标识,都是属于侵犯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知”通畅按照正常人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是否能发现侵权行为。建筑单位对这个有举证责任,就是建筑单位必须要证明自己使用产品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就可以免于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二、侵犯商标权的处罚《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实际上使用商标侵权产品的这种行为在现实生活当中是很常见的,例如大家平时不以为然的购买盗版产品,该盗版产品实际上就涉嫌侵权行为,但商标侵权产品能在市场上流通,就是因为有人愿意购买,建设单位最好在使用之前要留意一下该产品的合法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赔偿谅解协议应该怎么写
      刑事赔偿谅解协议应该怎么写一、刑事赔偿谅解协议应该怎么写?刑事和解协议书范本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于市区。甲方:公民身份号......


·撞人轻伤逃逸什么处罚
      1、现在发生车祸的概率越来越高,发生车祸的本身肯定是大家都不乐意看到的,如果发生车祸还是要积极配合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现在的车都会有保险,一般不......


·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在工作中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责......


·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的情况?
      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的情况有哪些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的情况有哪些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


·谁提出破产清算,需要什么资料?
      谁提出破产清算,需要什么资料?一、破产清算由谁提出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


·工伤认定时间超期怎么办 谁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不同的主体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具体的时限规定不一样,但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才行。那要是出现了工伤认定时间超期怎......


·刑事诉讼法解释出庭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可能有少部分人员对于案件的审判过程当中出庭的这个词汇的理解特别的片面,因为出庭当然不是针对刑事案件当中的原被告双方的,有可能跟整个诉讼案件相......


·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一、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


·深圳高温费多少钱?
      深圳高温费多少钱?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起算点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起算点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起算点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对于人身损害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


·农村空闲的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农户取得的宅基地是无偿的,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因此,农户应当珍惜宅基地,节约使用宅基地,经过批准取得的宅基地,应当尽快予以利用,不得长期闲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