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经侦、刑侦部门警务公开

 一、受案



  

县公安局经侦、刑侦部门,对于被害人控告、知情人检举、群众扭送或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以及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都应当接受,不得推委、拒绝。接受案件时,应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



  

案件接受后,应立即审查报案内容,确定是否属于管辖范围。对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填写《受理案件登记表》,根据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工作。案前调查可以采用查询、询问证人等方法,除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对不属管辖范围的案件,要及时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同时告知举报人;对不属本部门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主管部门。



  

二、立案



  

经过案前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及时填写《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报请负责人批准立案;对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在七日内将不立案的理由通知控告人或移送单位;检察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通知立案的,应当立案。



  

三、侦查和强制措施



  

经侦、刑侦部门在侦查过程中,根据需要采取各种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应当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其中,特殊情况执行以下具体规定:



  

1、跨辖区办案的必须取得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办案单位不得采取强制措施和扣押物品、冻结款项,不得以传唤、拘传为名将被拘传人带离当地。



  

2、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提请逮捕的,应当书面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许可;对乡镇的人大代表采取以上强制措施的,应在执行后立即报告其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先行执行拘留的时候,发现是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应当向该代表所属的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报告。在依法执行拘传、取保侯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中,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应当暂缓执行,并报告原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已执行的,应当立即解除,并报告原决定或者批准机关。



  

3、对政协委员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该委员所属的政协组织。对政协委员执行拘留、逮捕前,应当向其所属的政协组织通报情况。



  

4、对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留等措施时,应报省公安厅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呈请批准逮捕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并将批捕情况及时报告省公安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经省公安厅批准,可依法扣留其护照。对外国人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决定或执行拘留、逮捕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外事途径通知该外国人所属国家的驻华使馆、领事馆。当事人要求不通知的,可以不通知,但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声明。需对外国人变更强制措施或作释放处理的,应报省公安厅批准。



  

5、对港澳台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单行扣留护照或其他证件的,由市级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并在24小时内报告省公安厅。



  

四、破案和销案



  

经侦查,对符合破案条件的应当制作破案报告,报县局负责人批准;对符合撤销案件条件的,应当制作销案报告,报负责人批准。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五、侦查终结



  

经侦查,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并取得确实、充分的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的案件,应当及时结案,并制作结案报告,报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案件处理不得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六、侦查阶段办案期限



  

1、留置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传唤和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从执行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3、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次日起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4、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界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部分重大复杂案件、犯罪集团案件、流窜犯罪案件,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机关是哪一个?
      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机关是哪一个?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机关是国家知识产权所指定的特定机关,各个地方规定可能有所差别,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知识产......


·施工企业融资案例中的融资需求是怎样的呢?
      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中建筑业的作用不可小觑。建筑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改善人们生活的重要途径。我国建筑行业施工模式越来越多样化,但......


·一、年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年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


·申请工伤鉴定必须要两个证人吗?
      工作的时间,在工作的场合发生事故受伤的,申请赔偿的时候还需要先进行申请工伤鉴定,但是在面对申请工伤鉴定必须要两个证人的这种说法的根据来源有所......


·公司辞退无固定期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辞退无固定期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公司辞退无固定期员工补偿标准是按照工作时间来进行支付,一般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国际贸易外汇的风险都有哪些?
      国际贸易外汇的风险都有哪些随着全球化的加剧,国际贸易的节奏也在加快,国际贸易的数量也在大幅度的增加,加快了全球化的进程,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少......


·收购别人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收购别人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俗话说商场如战场,公司的经营同样存在着优胜劣汰,经营不善的公司常面临着破产解体或被收购的命运。而那些有实力的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担任不是股东是否可以?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即使是一个人也可以设立公司。当然这里的一个人可以是一个自然人股东,当然也可以是一个法人。实际上他们所设立的公司就是......


·疫情期间要怎样立案
      疫情期间能否直接到人民法院立案诉讼需要看您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对公众公布的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若您案件管辖法院所在区域疫情严重,那么可能无法......


·控股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控股公司成立条件前期跟注册公司一致,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其中最低注册......


·一、未签劳动合同辞职还要还培训费吗?
      一、未签劳动合同辞职还要还培训费吗?需要,培训协议合法有效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但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虽然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