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人身伤害五级伤残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人身伤害五级伤残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费用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3、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4、误工费计算公式=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5、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为: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的计算公式=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护理费护理费的赔偿标准为: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根据上述规定,护理费的计算应视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分别适用不同的计算标准。(一)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已在本书有关误工费赔偿金额计算公式部分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在此不赘言。(二)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计算公式为=护理人员的收入或者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7、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8、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9、财产损失另外对于营运车辆,因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经营的,其必要的经营损失也有权利获得赔偿。总而言之,仅仅知道受害者是5级伤残的情况下,在一起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中谁都没办法回答出准确的赔偿标准,因为我们连受害者的年龄和受害者所在地的这些重要信息都一无所知。受害者本人想要知道准确的赔偿标准的话,可以聘请律师进行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网上被骗多少钱能报警
      是否可以报警并不受金钱数额的限制。无论当事人被骗多少钱,都是可以报警的。如果诈骗没有达到三千元,是不符合立案标准的,诈骗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缓刑考验期内在犯过失犯罪怎么办?
      缓刑考验期内在犯过失犯罪怎么办?缓刑考验期间如果过失犯罪只要是构成犯罪,都要撤销缓刑,不但这样,还要与原判刑罚进行数罪并罚,一起执行,不分故意......


·逾期不缴纳交通罚款会怎样
      逾期不缴纳交通罚款会怎样由于一些时候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即使作出了罚款的处理,此时也不会当场收取罚款,而是要求违章人在一定期限内到交警大队缴......


·产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有哪些
      在实践中,有些人员虽然是在工作中受伤,却不能申请工伤认定。那么,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有哪些呢?此外,您还要注意的是,即便您属于这些可以申请工......


·刑事诉讼法查封财产后怎么处理?
      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大多数都涉及了巨额的财产或者其他资产,对于这些财产,在抓获罪犯之后一般都会立马依法查封,以免被漏网之鱼的其他犯罪同伙转移走......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纠纷中基本上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分割。协议分割没有特别的规定,双方自愿协议并且签......


·去看守所拘留10多天无罪释放有案底吗?
      去看守所拘留10多天无罪释放有案底吗?一、去看守所拘留10多天无罪释放有案底吗?(一)可以非常肯定的告诉大家,无罪释放是绝对没有案底的。一般指......


·治安管理处罚和行政制裁的区别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和行政制裁的区别有哪些?一、治安管理处罚和行政制裁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治安处罚行政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即:公......


·非法集资中间人被骗追究责任吗?
      非法集资是一个非常恶劣的犯罪行为,因为非法集资等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在实际情况中受害者会因为失去过多的财产而对生活失去信心,严重影......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只要一签订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只要一签订,那么双方就不能自行的解约,但是在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而中止了劳动合同,那中止劳动合同有哪些规定呢,劳动者要入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