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替考罪入刑如何追责当事人?

替考罪入刑如何追责当事人?国家对于考试作弊这一不良风气,将考试作弊写入刑法,并将其惩处力度加大,最高可达7年。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之一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刑九修正前对考试作弊的处罚:“虽然国家明令禁止考试作弊,但由于刑法没有相关条款,仅对当事人作行政处罚,显得‘高举轻罚’”。以替考为例,目前的处罚依据主要是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在校生做“枪手”,将被所在学校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做“枪手”,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找人替考者考试成绩作废,1到3年内不得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其违法成本非常低。就法律条文而言,除非是泄露考题,可按刑法的“泄露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渎职罪”等论处,否则往往只按行政法规处理,譬如取消考试成绩、禁考多少年之类。就司法实践而言,面对考试作弊,司法部门在执法时会认为这是教育部门的职责,除非作弊事件到了性质非常严重、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的程度,司法部门才会介入。即使作弊组织者被问罪,协助作弊行为也因存在法律空白而被轻饶。因此,试题买卖、组织替考、团伙作弊、非法制造作弊工具等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三、刑九修正后对考试作弊的处罚:根据草案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组织者、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提供者、试题和答案提供者等,将面临最高七年有期徒刑;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者,将被处以拘役或者管制。从披露的信息来看,首次审议的“草案”将考试规定为“国家规定的考试”,有近20种,包括高考、国家司法考试等。法律规定: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近些年来考试作弊等行为也是屡禁不止的,那么在国家组织的诸如全国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招考等重大考试中发生的考试作弊案件时有发生。作弊手段更是层出不穷,替考行为就是一种较为普遍、层次较低的作弊行为,那么司法机关也是会对替考当事人进行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是什么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是什么?1、府公开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依申请公开......


·劳动合同到期是自动延期吗
      劳动合同到期是自动延期吗?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电话恐吓一次能立案吗?
      电话恐吓一次能立案吗?一、电话恐吓一次能立案吗?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能否立案要根据情节而定,一般的恐吓行为,只有一次的,情节很轻的,没有造成......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在毒品犯罪当中,具体包括了很多罪名,常见的如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等等。针对这些犯罪,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如果......


·一、幼师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幼师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这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二、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


·劳动合同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劳动合同侵权责任由谁承担?一、劳动合同侵权责任由谁承担?劳动合同侵权责任可能由职员承担,也可能由单位来承担。若是职员的过错才导致侵权现象发......


·一般情况下房改房如何变商品房
      一般情况下房改房如何变商品房房子的种类很多,其中一种就房改房,这也是您接触比较少的一类房屋,您接触较多的,都是商品房。此时也会有朋友想问房改......


·一、营业执照加股东要交什么税?
      一、营业执照加股东要交什么税?1、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谁组织?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谁组织?工程的质量是关系到整个工程日后使用,以及使用质量和年限的重要指标,如果工程的质量不好,严重情况下,可以造成工程事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