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一、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并实施,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新个税扣税详解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
  
  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扣除额度2000元。
  
  对大多数人来说,在不发生大病医疗等非日常支出的情况下,可以同时享受的大致是4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房贷利息、赡养老人。这意味着,从明年1月1日起,在提高起征点的基础上,每人每月还可以再扣除4600元。
  
  生活中,最常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就是我们每个月的工资收入。当然,有一部分人因为并没有达到新规定的个税起征点,那么就不需要交纳个税。而对于需要交纳个税的人群来讲,除了会扣除一些传统的项目之外,现在还会扣除一些专项附加项目,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家庭资产如何分类
      家庭资产如何分类1.金融资产或生息资产,即能带来利息或者退休后进行消费的资产。这些是个人财务规划中最重要的,因为他们是实现家庭财务目标的基础......


·申请商标海关备案须提交的文件
      1、必须提交的文件  (1)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


·非婚生子女的义务具体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的义务具体是什么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虽然《民法典》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


·车被高空坠物砸了保险公司赔不赔?
      当自己的爱车因为高空坠物而被导致受伤打伤的,那么这个时候可能就会涉及到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所以我们不禁想知道车被高空坠物砸了保险公司赔不赔?......


·摩托车飙车是否违法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


·关于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
      关于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生活中有大大小小的交通违章事故,对于违反了交通规则的人,应该怎么解决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这个问题呢?违章费是有省内省外......


·农村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流程
      农村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流程一、土地使用证的概念和内容1、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劳动合同上只盖章没有法人签字有效吗?
      劳动合同上只盖章没有法人签字有效吗劳动合同中,公司公章和法人的签字有同等的效力,合同上只有公司的公章,没有法人签字,这样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有......


·离婚案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案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


·关于非法集资员工怎么处理
      在社会生活当中非法集资有的时候经常以公司的形式面向社会,像我国一些不特定的人数非法筹纳资金。因此实际上检察院在处理非法集资案件的时候,可能会......


·什么认定集资诈骗金额数字
      集资诈骗是指犯罪人员使用非法集资的手段将受害人的资金私自侵吞的一种犯罪行为。该犯罪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大,受害人数众多,所以国家对该犯罪正大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