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诉讼缺席的坏处是什么

离婚诉讼缺席的坏处是什么离婚诉讼缺席的坏处是即使当事人不到庭也会对案件进行判决,而且如果缺席判决的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离婚案件中除非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都应当出庭。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诉讼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因此,离婚案件能否适用缺席判决,法律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二、法律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三、法律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见《民诉意见》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综上所述,起诉离婚并不会一定就判决离婚,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会根据夫妻双方的感情问题来确定是否破裂而决定离婚判决,而且对于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都应当双方同时到场,除非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其他情况都应该出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保险法的抗辩权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保险法的抗辩权条款是如何规定的?抗辩权是以妨碍他人行使权力为存在目的的,在司法实践中,抗辩权总是与请求权一起出现的,目的在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


·电影作品出版图书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
      电影作品出版图书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一、电影作品出版图书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甲方:___________(作者姓名)乙方:_________(出版者名称)双方就......


·涉黄审讯可以保释吗
      不一定,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保释: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


·期待利益和履行利益的区别是什么?
      期待利益和履行利益的区别是什么一、什么是履行利益履行利益,又称为积极利益或积极的合同利益,是指债权人基于债务人的履行行为直接获得的利益。......


·在现今社会的快速发展
      在现今社会的快速发展,节奏变得快速,在婚姻界上,结婚和离婚也成为日常,到这里要讲的是您在这领域都比较陌生生疏的有关离婚程序的环节过程,就是起......


·个人借款利息是多少才合法
      个人借款利息是多少才合法在生活中,个人之间借款一般都会约定利息,而约定借款利息也是法律许可的,可我们要注意,顺利虽然允许约定了借款利息,但却......


·异地离婚的手续较一般离婚手续简便一点的是
      异地离婚的手续较一般离婚手续简便一点的是,只需要去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现在交通发达了,走出老家,在发达城市发展的人也越来越多,因此异地结......


·新房什么时候办土地使用证?
      我国土地分为国家共有和集体所有,而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就是确认权利的证据,一般如果购买了新房,就需要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合......


·有那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那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


·买房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买房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在房地产买卖中合同中最常见的责任方式是违约金,即由违约方向守约访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违约金的数额或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有几种土地使用权证内容?
      有几种土地使用权证内容?有几种土地使用权证内容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