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后买的房子算谁的按新婚姻法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在结婚后买的房子算谁的按新婚姻法,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应该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正常情况,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如果写名字一方有一个人出资的证据,就可以判为男方或女方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子女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根据上述几种情况,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割:(一)对于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的房产。如果该房产是在子女婚前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则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如果该房产是在子女结婚后,父母全额出资为双方购买的,则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在子女离婚时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如果父母虽然是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但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女,那么该房屋属于子女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子女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对父母的 “ 明确表示赠与 ” ,须在子或女购房前或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做出,并且应有证据证明,最有证据效力的形式是办理公证,表明是赠与自己的子女还是赠与双方。如果父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或在子或女准备离婚时才签订的对子或女的赠与合同,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侵害了子或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利,这样事后做出的赠与合同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二)对于父母为子女支付房屋的首付,其余房款由子女及其配偶通过银行贷款共同支付,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对于这类房产,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一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三)对于父母出资一部分,子女出资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父母,因此该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对购买该房屋的出资应视为夫妻的共同债权,在离婚时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按照债权分割的规定处理。从原则上来说,夫妻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购买的房产,其实基本都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买的,那么该房产也应当认定为双方共有。不过,要是夫妻有特殊约定,或者一方能够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明,证明房产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并且也是登记在自己的名下,那么也是可以判定为其个人所有的房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很多单亲家庭都是因为原先的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
很多单亲家庭都是因为原先的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或者是因为其他的压力导致双方离婚,最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单亲家庭是比较辛苦的,因为有些人虽然法......
·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由于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发展,程序法律已经冲破司法范畴,扩大到一个更为广阔的领域。这种扩大,不仅表现在行政领域,还表现在立法领域。现代程序法律......
·工伤康复费赔偿标准怎样规定的
工伤康复费赔偿标准怎样规定的1、全额享受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医疗费用;2、住......
·可以跟老板借钱还赌债吗
可以跟老板借钱还赌债吗?不可以跟老板借钱还赌债,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需要偿还。同时可以到公安机关举报赌博的行为。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
·北京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北京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4、......
·夫妻离婚婚前财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婚前财产怎么分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
·根据法律规定植物人如何确定监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植物人如何确定监护人?1、第一步、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植物人的近亲属或其它具有监护资格和能力的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
·股东成员大会记录怎么写?
股东成员大会记录怎么写?一、股东成员大会记录怎么写?股东成员大会记录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
·酒醉拿刀吓唬人犯法吗
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拿刀吓唬人虽没砍,但情况严重的,会构成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退休教师死亡后有关待遇
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老教师)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无效劳动合同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劳动合同情形具体如下: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