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可不可以更改开庭时间?

可不可以更改开庭时间可以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延期开庭,经法院审查同意后,法院可以另行安排开庭时间。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如果事情确实是法院更改开庭时间,可以持立案通知书及缴费单据,向该法院监督部门或者院长信箱反映。如果没有答复,也可以向检察院民事审判监督科反映。二、法院开庭的时间是怎么通知当事人的?法院开庭的时间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法院在确定开庭时间的时候,一方面是要严格在相关诉讼法中的规定下确定,另一方面也要实际考虑到自身案件的排期问题。而确定好了开庭时间之后,就应当通过传票的形式通知当事人,实践中通知当事人的时间往往是在开庭时间之前的三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出资不到位和虚假出资区别
      出资不到位和虚假出资区别在公司设立时,设立的股东有全面真实出资的义务。但是在实践中,我们常看到出资不到位和虚假出资义务的现象,很多人分不清......


·一、交通事故中营运损失费是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中营运损失费是误工费吗?《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


·铁路客运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铁路客运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是怎样的在铁路建设征地拆迁中,会涉及到补偿等问题。而且铁路的征地拆迁尤其复杂,就需要有一个指导方法进......


·诈骗案件立案侦查的价值是怎么规定的
      一、诈骗案件立案侦查的价值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


·判决放弃抚养费反悔可不可以
      一般情况下离婚纠纷都是由于抚养权纠纷和财产纠纷所导致,其中抚养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法院是会遵循一定原则的,而且抚养费是可以双反进行协定的,起初可......


·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1、自愿离婚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


·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基金经济在现今可谓是炙手可热,有人将自己手中的资金投入基金公司,也有很多人选择注册基金公司,用股权投资的方式集......


·买土地使用证用途商住的房子好吗
      买土地使用证用途商住的房子好吗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成熟,国家也适时的推出了商住两用的土地类型,商住两用房由于其地段好、且价格比普通住宅便宜......


·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防范方式有哪些?
      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防范方式有哪些?一、股权质押的定义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一、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