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买卖不破租赁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合同法》对租赁房屋出卖问题规定,出租人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使得承租人有充分时间另找房屋租赁或者熟悉和适应房屋的新所有者;并且使承租人知道租赁房屋将要出卖,并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在出租人出卖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三、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的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因此房屋租赁违约金不能确定一个明确数额的限额,只能在个案中根据对方的损失大小,并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因素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正是因为承租状态当中的房子卖出去之后,原始租赁合同有效,才将这种情况称之为买卖不破租赁,如果之前就已经解除了合同,或者因为承租人违约而解除了合同的话,那么从始至终都是不存在买卖不破租赁的。总之,解除合同和买卖不破租赁是没有关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车辆损失鉴定要注意什么
      车辆损失鉴定要注意什么一、车辆损失鉴定要注意什么1、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受损车辆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鉴定的时候会受影响。......


·什么车不可以进高速公路
      什么车不可以进高速公路一、什么车不可以进高速公路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于拖拉机、轮式专用机动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


·国家赔偿申请时限是多长时间?
      小编认为,可能一部分读者应该都能听说过国家赔偿的相关事项以及标准,那么今天小编就给您详细的了解一下,对于国家赔偿,在申请期间的时限应该是多长......


·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既遂?
      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既遂?一、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既遂(一)走私假币罪的对象本罪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而且也破坏了国家对外的贸易管......


·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有什么内容 一、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都有什
      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有什么内容一、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都有什么违反合同,并不一定会引起民事责任的承担。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违约当事人才承担违......


·关于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
      关于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每一位劳动者每年都会有相应的年假,劳动者每天辛勤的工作,除了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之外......


·未成年杀人致死怎么判刑,该如何预防这类事件再次发生?
      未成年人犯罪者在刑罚方面虽然会因其年龄问题而有所减免,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算是未成年人也需要为自己不当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只......


·不予行政拘留条件是什么?
      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


·既然房子很重要
      既然房子很重要,那我们选择房子的楼层也应当慎重,那么买房子一楼和顶楼选哪个比较好?底楼阴暗潮湿,但是不用爬楼梯,顶楼采光好,但是夏天又炎热难耐......


·医疗事故责任赔偿的步骤
      医疗事故责任赔偿的步骤患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如果发生医疗事故,是可以请求医疗机构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的。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后,首先要对该起事故......


·辞职后怎么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辞职后怎么追回被拖欠的工资发现公司拖欠工资后,有些员工担心以后会一直没法准时拿到工资,所以便选择辞职。但是,辞职时公司拿不出钱支付工资,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