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解除权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一、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解除权在哪些情况下适用?(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租赁物的;(2)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3)合同对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明确约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达到2期以上,或者数额达到全部租金15%以上,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4)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情形。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七百五十二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以上就是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能认定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中的承租人存在的相关违法行为来认定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导致违法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方住院讹诈我,怎么办
      对方住院讹诈我,怎么办一、对方住院讹诈我,怎么办故意讹人住院时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但是如果这个不能私了的话,而又让赔偿巨额的医疗费用的话,......


·赔偿诉讼过程中的误工费交通费由谁承担?
      赔偿诉讼过程中的误工费交通费由谁承担?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一、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一、醉驾对老师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对老师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丈夫车祸妻子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刑?
      我们经常看电视剧中,往往会出现丈夫意外车祸,妻子需要离婚的剧情,看似很夸张,但是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有过这样的事情发生,很多妻子都不清楚丈夫......


·土地闲置费是什么意思?
      土地闲置费是什么意思土地闲置费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造成土地荒芜、闲......


·口头威胁要杀人能立案了吗
      可以的。生活中遇到被威胁恐吓的行为是可以进行报警的,公安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更严重者涉及刑事罪名......


·夫妻一方婚前欠的信用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
      夫妻一方婚前欠的信用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


·一、 现在买房都要网签备案吗?
      一、现在买房都要网签备案吗?买房是必须要进行网签备案处理的,房屋网签是指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


·证券公司商标抢注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
      证券公司商标抢注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一般不会触及刑法。证实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他会被撤销的。造成的损失要另行起诉。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


·一、起诉抚养费需要多少钱?
      一、起诉抚养费需要多少钱?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抚养费的诉讼费按照诉讼标的计算。具体计算可参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