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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那该怎么补偿?

一、全国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那该怎么补偿?  我们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拆迁一平米能补偿多少,一亩地能给多少补偿的标准,各地对征地拆迁补偿也并没有统一。对于如何给予被征收人补偿,现如今都是依照《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其它法律规定来给予被征收人补偿的。在实践过程中,拆迁补偿标准都不得与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相抵触。也就是说,拆迁补偿标准必须是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类进行细化。  二、为什么各地没有统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首先一点就是我国幅员辽阔,而且每个地方的发展经济水平都不尽相同,由于经济的不同,导致房产地价也是天壤之别。北京一套房子的价格可能就能抵三四线城市的二、三套房子的价格。即使同是在一座城市,城中心的房产地价跟城郊的房产地价也有着很大的差异,如一个二线城市,城中心的房子一平米可能在二、三万,而城郊的房产地价可能就在一万左右。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因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直接影响着拆迁补偿的标准。  而在征地拆迁中,征地拆迁所有的项目,地方市、县级人民政府都会针对本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但必须坚持“以不降低被拆迁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为原则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不过虽然有法律规定,但现实生活中,依旧有人因想通过征地拆迁获得暴利而违背法律所规定,给出几百一平米的补偿原则。  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法律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也就是说,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来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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