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嫌疑人不知道报案犯罪中止后还会坐牢吗?

嫌疑人不知道报案犯罪中止后还会坐牢吗?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显然,中国刑法也同许多国家的刑法一样,对中止犯,是“应当”从宽,并且,从宽的内容也差异极大,中止犯至少可以得到减轻的待遇。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但是,如果一人中止后,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但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中止者成立犯罪中止,其他不成立;如果一人中止,虽然阻止或者他人但未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由于不具备有效性特征,所以不能作为中止犯认定,只能在量刑时酌轻。不过有一种情况,如果中止者采取了一定措施,有效地中断自己先前行为与犯罪的联系(消除“原因力”),即使后来发生危害结果,仍然可以认定为中止。二、犯罪中止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综上所述,嫌疑人不知道受害人家属报案的情况下,主动放弃犯罪,中止错误行径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对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通常不会判刑,免于处罚,这样嫌疑人不会关押到监狱坐牢。这里要注意,犯罪中止不同于未遂,在处罚上比未遂要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打印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打印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打印的代书遗嘱满足有效要件的情况下也是有效的,具体条件如下:2、有遗嘱人本人的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3、无相反证据......


·离婚起诉状有房屋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起诉状有房屋财产怎么分割?可以根据产权来进行分割,属于共同财产的应当共同分割,由一方取得产权,并对另一方支付赔偿,双方都不需要房子的,可以......


·诉讼案件中律师如何收费?
      诉讼案件中律师如何收费?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4、财......


·寻衅滋事罪最轻怎么判?
      一、寻衅滋事罪最轻怎么判《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


·醉驾是刑事犯罪行为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醉驾是刑事犯罪行为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各地方的醉驾处罚都要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因此不论在我国何地醉驾处罚标准都是相同的。在莆田醉驾......


·一、交通事故人伤扣车时间?
      一、交通事故人伤扣车时间有哪些规定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如果是收集证据的需要,一般没有明确的限制。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遇到法定假日按三倍工资计算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遇到法定假日按三倍工资计算吗?误工费与节假日不按三薪算。法定假日三薪,是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假日工作而言。误工的人......


·怎么申请工伤认定,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
      在一些技术性或者体力型的劳动中,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或身患职业病的情形有不少。在发现身患职业病或者遭遇了工伤事故后,职工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家政服务合同模板是什么?
      家政服务合同模板是什么?在很多经济条件允许的家庭,由于户主工作繁忙,很多时候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和打扫房间,这个时候,他们往往选择请保姆来做家......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是怎么收费的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是怎么收费的房屋预告登记费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


·要求返还结婚时的彩礼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结婚彩礼,这本属于民间结婚的习俗之一,但却不能演变成给付彩礼为名实质是进行买卖婚姻,毕竟我国是严厉禁止买卖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