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招摇撞骗罪的手段有什么?

招摇撞骗罪的手段有什么?
  
  一、招摇撞骗罪的手段有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二、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
  
  (5)犯罪目的的不同。
  
  三、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
  
  (1)前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虽然也有“诈”的成份,但却是以“恫吓”被害人为特征,即对财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吓,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而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前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其直接侵犯的不仅可能是财产权,也可能是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只能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如果招摇撞骗的金额过于的巨大会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么在对招摇撞骗罪进行量刑时不仅会根据造成的非法利益,同时还是会根据招摇撞骗的次数、造成的后果以及冒充的对象来量刑的,这样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有哪些?一、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是什么合同生效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


·最低诉讼标的人民法院有规定吗
      最低诉讼标的人民法院有规定吗一、最低诉讼标的人民法院有规定吗法律没有规定标的额的最低限,实际上,很多诉讼是没有标的额,比如侵犯相邻权、隐......


·原始股权转让协议又该怎么写?
      原始股权转让协议又该怎么写?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时候会有很多的股权,这些股权归购买的股东所有,但股权也是有种类划分的,其中有一项就是原始股......


·保证担保方式有几种
      担保在日常生活中极其常见,依据法律的规定,担保是指在借贷或者买卖以及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实现,会要求债务人提供一定......


·合同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合同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为了示范较完备的合同条款,《合同法》第12条规定了如下条款,提示缔约人: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


·新婚姻法夫妻个人债务要怎么处理
      新婚姻法夫妻个人债务要怎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有效期到期的商标续展在哪办理
      有效期到期的商标续展在哪办理一、有效期到期商标续展在哪办理?可以委托代理机构,或者自己去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


·法院对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如何裁判的?
      法院对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如何裁判的?法院对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的裁判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


·关于经济律师的相关内容的介绍
      关于经济律师的相关内容的介绍现在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常常在对战过程中难免牵扯到经济上的纠纷。为了减少或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有些公司就......


·北京市石景山两限房申请条件
      北京市石景山两限房申请条件石景山区两限房地址在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


·房屋拆迁赔偿合同违约怎么办?
      房屋拆迁赔偿合同违约怎么办?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