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危险驾驶罪犯罪中止的处罚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犯罪中止的处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二、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对于犯罪中止情况的认定,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不能认定的,应当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犯罪中止的相关行为认定上,应当认定是否产生了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后果,只要产生了犯罪后果的,就可以依法量刑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大永高速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规定?
      大永高速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规定?在我国因为发展经济、旧城改造、道路交通建设等原因经常会发生占用土地的情况,虽然我国的土地都是国有土地和集体所......


·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一、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北京市律师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有哪些?
      北京市律师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有哪些?律师收费的方式包括按件收费以及按时收费两种形式,所谓按件收费就是按照案件的数量来进行收费,而按时收费则是按......


·遇到侵犯肖像权可以报警吗
      遇到侵犯肖像权可以报警吗侵犯肖像权已经构成违法,是可以报警的。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


·行为人盗窃未遂是犯罪吗?
      一、行为人盗窃未遂是犯罪吗?不是犯罪,如行为人仅以数额较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最终未能得逞,通常可以认为其行为属于刑法第十三条后半段规定的“情......


·老公爱打牌不上班怎么起诉离婚?
      老公爱打牌不上班怎么起诉离婚?一、老公爱打牌不上班怎么起诉离婚?老公爱打牌不上班可以在书写诉状时候向法院起诉离婚,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


·未成年犯罪家长判刑么
      或许是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所起到的作用,我国大多数家庭都自有一个孩子,这位社会较少了很大的负担。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家长的宠溺心理,或者是......


·在重庆买房子首付怎么算?
      在重庆买房子首付怎么算?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


·
      一,离婚财产分割起诉状存款是否合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


·强迫他人吸毒罪该如何判刑
      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有价证券诈骗罪指什么?
      有价证券诈骗罪指什么根据《刑法》第197条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