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商铺租赁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属于对合同的违反,要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什么情况下租赁合同可以单方解除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货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综合上面所说的,解除合同是出租人所拥有的权利,但出租人在解除的时候就要看自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如果无故的解除就需要支付对方的违约金并且承担违约的损失,所以,合同只要一旦签订就要履行自己的责任,这样才不会有法律的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商标注册侵权是一个字不差吗
商标注册侵权不是一个字不差。注册商标差一个字不算侵权,对于商标侵权的行为,一般是利用疑似的商标造成消费者无法分辨与正常商标之间的区别,但少一......
·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
?一、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一)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一、概念及其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包括哪些内容?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有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在我国成立。它们设立、变更及注销等需要按照外资企业法进行。同时,为了更好的贯彻外资企业法,使......
·离婚案件财产多判决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财产多判决是怎样的(一)专属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
·买房子差额税是什么?
买房子差额税是什么?二手房交易双方会有这个疑问,在出售二手房时,会有卖价和原来购买价的差额,差额税就是对其收入差额所征收的一种税。它有营业税和......
·退休职工6级工伤待遇是什么?
退休职工6级工伤待遇是什么?工伤6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工伤伤残赔偿待遇,如果有伤残金补贴的,可以到退休时终止,伤残津贴高于退休养老金的,将差额补足,......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是如何规定的?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是如何规定的?一、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是如何规定的?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股东符合法定人数。第......
·哪些情况可能构成专利侵权
哪些情况可能构成专利侵权一、哪些情况可能构成专利侵权1、生产性侵权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1)是生产、制造别人的专利产品;(2)是使用别......
·侵权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权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侵权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
·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在对犯罪人员量刑时,会对一些符合条件的犯罪人员处以一定时间的缓刑,而此时缓刑的执行会伴随着一定时间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结束之后,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