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共同犯罪中止形态成立要件有哪些?

共同犯罪中止形态成立要件有哪些?(一)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二)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三)中止的客观性;(四)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发生任何犯罪结果,而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其他人怎么处罚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一)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但是,如果一人中止后,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但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中止者成立犯罪中止,其他不成立;如果一人中止,虽然阻止或者他人但未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由于不具备有效性特征,所以不能做为中止犯认定,只能在量刑时酌轻。不过有一种情况,如果中止者采取了一定措施,有效地中断自己先前行为与犯罪的联系(消除“原因力”),即使后来发生危害结果,仍然可以认定为中止。(二)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应认定为未遂的教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行犯中止犯罪,帮助犯不知道,对其应按照犯罪预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要中止犯罪,对教唆犯来讲,必须阻止实行犯实施犯罪,使实行犯打消犯罪的念头,才构成中止,而帮助犯应采取有效措施,抵销自己的帮助行为对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三)中止犯如果向有关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采取了有效措施制止了犯罪,应认定为中止。综合以上问题,可以看出,犯罪中止理解和认定的难度,随着刑法学理解研究的深入以及司法实践的总结完善,相信对犯罪中止的模糊认识最终会消除。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中止都是有它的构成要件执法人员才会以中止犯来进行处罚,不管是个人的中止还是人同犯罪的中止,只要阻止了案件的发生,就可以在刑法上从轻处罚,所以,当犯罪了之后就要懂得如果挽回不必要的伤害,这样才能得到原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有哪些
      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有哪些途径?由于电子商务企业相对于传统企业有着灵活性好、门槛低、回报率可观的优势,很多大学生自主创业也都纷纷选择电子商务企业......


·法律规定15万元诉讼费是多少
      法律规定15万元诉讼费是多少一、15万元诉讼费是多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


·公司名称需要注册商标吗
      公司名称需要注册商标吗公司名称和注册商标的概念经常被人混淆,很多大公司的注册商标和公司名称并不一样,因此很多新公司在注册商标时不清楚究竟要不......


·私企员工贪钱20万怎么处理
      该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


·企业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企业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行政单位合同付款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单位合同付款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一、对外付款业务一般分为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二、付款业务有关规定及审批流程如下:1、付款业务......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签订建筑合同肯定会约定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肯定不能随意的约定,必须是在法定的限额内,而且不能只约定单方的违约金,必......


·离婚走法律程序需要多久
      离婚要是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的话,自然是最好不过的,此时可以节省当事人很多的时间,同时也能较快的解除婚姻关系。但要是走法律程序离婚,也就是需要打......


·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


·检察院决定批捕7天没来批捕,应如何处理?
      检察院决定批捕7天没来批捕,应如何处理?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7天。检察院在提请批捕的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逮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


·公司受到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人注销怎么办?
      公司受到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人注销怎么办?一、公司受到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人注销怎么办?申请执行的公司被注销或吊销的,被执行人仍有履行生效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