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分还有如下意义:义务的内容不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要较无偿合同中之注意义务为重。主体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即使未取得法定代表人的同意也可以订立一些纯获法律上利益的无偿合同。二、什么是有偿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是其典型。其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均有给付义务;当事人双方所为的给付具有财产内容。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与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1)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2)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3)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在我们国家是根据是否需要当事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将合同划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两种合同在我们国家都是同时被允许的,而有偿合同的话,往往是伴随着一些交易活动所进行的无偿合同,则不是比如说存在着一些赠与合同和无偿的保管合同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界定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界定是怎样的一、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界定《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从争议主体上看......


·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按月付给好不好对于离婚后孩
      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按月付给好不好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按月付,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例如用人单位调整生产任务、转产、企业合并、分立等;(2)就......


·一、仲裁机构对劳动关系确认程序是什么?
      一、仲裁机构对劳动关系确认程序是什么?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


·民间借货拿他项权证抵押成立吗?
      民间借货拿他项权证抵押成立吗?只要是办理了抵押登记就可以办理他项权利证,如果你们没有办理抵押登记,那么抵押权也未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对方轻微伤法院起诉我怎么办
      对方轻微伤法院起诉我怎么办?人们之间发生口角,有时候一方会大打出手,将对方打伤,经过司法鉴定,构成轻微伤的话,作为责任方,应该尽量和对方协商赔......


·不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一人或数人先于其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仍留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已亡......


·行政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6    (××××)×行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


·网络诈骗金额多少
      网络诈骗金额多少可以达到立案标准我国目前网络已经基本普及,网络对于人们来说已经成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给人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但也有一些人由......


·商标续展与宽展期有何区别
      商标续展与宽展期有何区别?1、商标续展与宽展期的区别是概念不一样,续展期,即商标到期前6个月,宽展期,可以理解为“宽限续展期”,指商标到期后6个......


·法院审理离婚的债务财产问题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离婚的债务财产问题需要多长时间?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