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产品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是否可以?

产品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是否可以?产品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是可以;当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合同,一方按时付款,另一方按时提供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二、卖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合格的,就是违约行为,买方可以如下处理:(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买卖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的要支付违约金的,当卖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时,买方就可以拒收货物,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2)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解决纠纷。买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打官司的方式维权索偿。实践中,卖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合格时,买方要求赔偿的,卖方时常会找种种借口拒绝赔偿,甚至反咬一口,要求支付货款甚至赔偿。这时,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三、产品质量的判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日常生活当中不论是购买房屋还是购买比较大件的产品,都需要有一定的合同的约定,既然是购买新的产品,那么肯定是希望质量方面都没有任何的缺损,质量方面存在着瑕疵的话,对消费者来说可以拒绝进行付款,这是消费者应有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被判刑后家属去哪交罚金
      被判刑后家属去哪交罚金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


·种地种的地土地使用证
      种地种的地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我们是要进行区分不同的类型的,每一种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不同的。对于种地种的地土地......


·旅行者与旅行社纠纷旅行社免责情形有哪些
      旅行者与旅行社纠纷旅行社免责情形有哪些?跟团旅行是很多旅行者的选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旅行者与旅行社之间常有纠纷发生。这些跟团旅行者的人身权益......


·三人和伙协议合同应该怎么写
      三人和伙协议合同应该怎么写三人和伙协议合同应该怎么写兹有_____、_____、_____等人,为经营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


·北京立案侦查交费吗,内容是什么?
      北京立案侦查交费吗,内容是什么?一、北京立案侦查交费吗,内容是什么?北京立案侦查是不需要缴纳费用的。侦查是公安跟检察院的事,他们不侦查,形......


·淘宝保健食品认证的流程是什么?
      淘宝保健食品认证的流程是什么?淘宝保健食品认证的流程开店流程和其他的一样。但是保健品类的特殊产品,在网上销售必须出示卫生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不......


·网约车新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网约车新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其实网约车井然有序的发展也能够为现在人们的生活提供便捷化的服务,可目前市场上专门开展网约车业务的公司资质参差不......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任何工程都需要去检验质量,因为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日后投入使用中的安全性,特别是对于建筑工程的检验更加严格,因此......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算童工吗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算童工吗一、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算童工吗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


·劳动合同备案对象
      劳动合同备案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等使用的各类劳动者(公务员、参照......


·送礼没有证据能认定吗
      不能,没有明确的证据是无法查的,没有事实根据和证据是不能随意举报的,一切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只要是违法犯罪的证据及相关线索都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