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股东退股情形包括了哪些

公司股东退股情形包括哪些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一)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如果其他股东在接到转让通知后三十日内,既未答复,亦不购买的,或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也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转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二)公司回购股权1、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当股东想退出公司时,可以请求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自己的股权。公司不能随便减资。有限公司要减资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减资还要通知债权人,并需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股东利用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在股东会议上,股东如果对股东会下述几项决议中的任何一项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二、新公司法关于股东退股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股东退股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转让自己的股权,另一种则是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只要实际能够将自己手里的股权全部转让出去,那么也可以视为股东退股了。对于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在《公司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若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公司是有权拒绝回购股东股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应注意那些方面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应注意那些方面一、了解建筑工程概况我们每个人要做好每项工作,都必须在工作前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了解,这样才有利于更好......


·监护人撤销后能恢复吗?
      监护人撤销后能恢复吗??一、监护人撤销后能恢复吗?监护人资格取消后是可以恢复的。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


·保险代位权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保险代位权的法律意义是什么?一、保险代位权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的求偿权的权利。保险代位......


·公司破产了股票怎么办?
      公司破产了股票怎么办?公司破产股票怎么办1、你开户的证券公司破产你所持有的股票是按照个人的证券账号记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相应的证......


·夫妻离婚获得小孩抚养权的应该分多少?
      夫妻离婚获得小孩抚养权的应该分多少?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是按照什么标准
      新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包括: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与分公司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与分公司签合同要注意什么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


·在我国车辆闯红绿灯扣多少分?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连小学生都知道的最基本的交通常规,所以我们无论在生活当中有任何的事情都不是能够成为闯红灯的借口的,闯红灯无异于就是在拿自己......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是指对专利权保全的具体时间。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仍需继续保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前向国务院专......


·一、交通事故颈椎评残可能是几级?
      一、交通事故颈椎评残可能是几级?1、六级双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度以上及咬合关系改变,经手术治疗者。2、七级颈部瘢痕孪缩......


·什么情形下单位要支付员工补偿金
      什么情形下单位要支付员工补偿金(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