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未成年从犯可以批捕吗?

一、未成年从犯可以批捕吗?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逮捕不致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不批准逮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重点查清其是否已满十四、十六、十八周岁。对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难以判断,影响对该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认定的,应当不批准逮捕。需要补充侦查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二、哪些情况下不能批捕未成年人?对于罪行比较严重,但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逮捕不致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不批准逮捕:1、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的;2、犯罪预备、中止、未遂的;3、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4、犯罪后如实交代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尽力减少和赔偿损失,被害人谅解的;5、不属于共同犯罪的主犯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的;6、属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系在校学生的;7、其他可以不批准逮捕的情形。综上所述,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不同,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手段也应当更加谨慎,尤其是执行批捕。原则上对未成年人从犯不逮捕,但是如果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有逮捕必要的,也应当对其批捕,在执行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当事人隐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


·交付设备检验合格证附随义务有什么意义?
      一、交付设备检验合格证附随义务有什么意义?交付设备检验合格证附随义务的意义体现哎一下两个方面:首先,附随义务的确立反映了诚实信用原则的......


·上市公司融资额计算的依据是什么
      融资额是属于证券金融知识的,是银行给企业融资的时候,比如说通过贷款、贴现等这些交易方式而产生的一种资金融通的数量。尤其是作为上市公司的融资额......


·离婚分割共同还贷的房产证怎么办?
      离婚分割共同还贷的房产证怎么办?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第二、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事实婚姻是指当事人以夫妻名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构成事实婚姻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一、父母起诉儿女要抚养费合法吗?
      一、父母起诉儿女要抚养费合法吗?不合法,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抚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


·商标权侵权案件抗辩事由有哪些?
      商标权侵权案件抗辩事由有哪些1、通用名称对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的抗辩如果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称,且使用地域范围广泛,可以通过商标争议......


·按照公司法借款股东会是否需要表决?
      按照公司法借款股东会是否需要表决?一、公司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表决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


·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
      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也是很容易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就包括常见的一房二卖、签订合同后买方退房等等。既然涉及到违约,肯定就少不了赔偿。那么房......


·代书遗嘱有手印没签名有效吗
      代书遗嘱有手印没签名有效吗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遗嘱是一种要式行为,非依法律规定的方式形成,不能发生遗嘱的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