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未成年从犯可以批捕吗?

一、未成年从犯可以批捕吗?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逮捕不致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不批准逮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重点查清其是否已满十四、十六、十八周岁。对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难以判断,影响对该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认定的,应当不批准逮捕。需要补充侦查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二、哪些情况下不能批捕未成年人?对于罪行比较严重,但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逮捕不致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不批准逮捕:1、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的;2、犯罪预备、中止、未遂的;3、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4、犯罪后如实交代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尽力减少和赔偿损失,被害人谅解的;5、不属于共同犯罪的主犯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的;6、属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系在校学生的;7、其他可以不批准逮捕的情形。综上所述,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不同,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手段也应当更加谨慎,尤其是执行批捕。原则上对未成年人从犯不逮捕,但是如果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有逮捕必要的,也应当对其批捕,在执行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当事人隐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区级法院诉讼标的类型有哪些?
      区级法院诉讼标的类型有哪些?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


·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
      在我国,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房农村房屋的,因为国家通过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限制了农村房屋的买卖。其实,限制也就意味着附条件的可以,也即是说,只......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也会在各个方面都保障着公民的权益,如果公民在接受医院治疗时,出现了医疗事故导致死亡,那么医......


·遗嘱公证办证细则规定是什么?
      遗嘱公证办证细则规定是什么?一、遗嘱公证办证细则规定是什么?遗嘱公证办证细则规定是会议遗嘱公证具体的步骤流程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遗嘱公证......


·抵押房产需要产权人全部同意吗?
      抵押房产需要产权人全部同意吗?一、抵押房产需要产权人全部同意吗需要的。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产权人夫妻到场签字才可以的,就算产权证上没有另......


·合法讨债方法有哪些 未约定还款日期如何要债
      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要债时,切记手段要合法,否则不仅可能讨不回债,还可能给自己惹了一身麻烦。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向债务人合法讨债方法有哪......


·初创公司融资转让老股发行新股的区别
      初创公司融资转让老股发行新股的区别是什么初创公司融资肯定需要面临较多的困难,本身初创公司建立的信用度就有限。所以融资的时候,应该更多的从企业......


·在我国欠网贷钱死了还用还吗
      现在有很多的网贷平台都已经被国家强制性地关停了,因为网贷自开始盛行了以后,有不计其数的大学生甚至是研究生就是因为欠了好几十万元的网贷,最终选......


·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


·一般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是怎么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如果对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如果对方不愿离婚怎么办对方不愿意离婚,以下有三种方式可以解决:1、向法院起诉再次离婚我国民法典及其他的相关规定表明,我国的公民享有婚姻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