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有哪些区别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有哪些区别区分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故意内容问题属于主观思维意识范畴。主观意识支配、制约客观行为;客观行为反映主观意识、检验主观意识。因此,要正确判定故意的具体内容,必须全面综合、分析案件的各种事实情况。不能简单地根据某一事实做结论。判断犯罪人主观故意内容、不能单凭口供,或仅根据某事实就下结论,而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全面分析案情。根据发案原因、行为发展过程、犯罪工具、行凶手段、打击部位、打击强度、行凶情节、作案时间、地点、环境、犯罪人与被害人平时关系、致人死亡或未死亡的原因、犯罪分子一贯表现和犯罪后的态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于那些目无法纪、逞胜好强、动辄行凶、不计后果一类的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尽管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往往没有利害关系,犯罪人主观上也没有明确的杀人动机和日的,但行为人在行凶时,对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抱漠不关心的态度。所以,应按行为客观造成的实际损害的性质来确定危害行为的性质。致人死亡的,就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损害他人身体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这类案件的判定在审理和判决期间时,还应根据这类犯罪人员的主管犯罪观念进行决定。如相关的犯罪人员没有对施害者进行救治或是放任这类人员的死亡的,在进行判决时应进行重判,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股东退出方式包括什么
      公司股东退出方式包括什么股东的退出方式有:1、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


·非法集资的社会公众如何认定
      非法集资是一中违法行为,为了掩饰才违法行为,其在实施非法集资活动时,会采取向特定公众进行募集资金的办法,但有时非法集资者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


·一、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四十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四十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芙蓉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流程
      芙蓉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流程一、申请条件: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


·抵押车出售的行为如何定性
      抵押车是车主无法产还债务时作为资产低效的一种凭证,那么,抵押车出售的行为如何定性,对于抵押车我首先得明白相对于普通车辆,抵押车因为法律有着诸......


·在常州起诉离婚多少钱?
      离婚分为两种,一种是当时双方通过协议达成一致,然后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当时双方没有达成合意,但是一方坚持要离婚,婚姻法中规定个人享有婚......


·一、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一、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


·过失杀人罪的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过失杀人罪的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一、过失杀人罪的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


·公安部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发布时期:1988-07-1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公安部《关于刑事侦察部门分管的刑事案件及其立......


·徐州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方式有哪些?
      徐州的市民会发现在自己就医的时候总能碰到医院出现闹事的人而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其实像这样的医院纠纷危害性已经直接威胁了仍在医院治疗的其他病......


·一、如果工伤认定没成功怎么办?
      一、如果工伤认定没成功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