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授权职务发明专利归属权是谁?

授权职务发明专利归属权是谁?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二、常见类型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一)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有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义务,而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劳动任务是则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因而此时劳动者所创造出的劳动成果应当归属于用人单位。(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在现实生活中,单位的职员不仅仅要承担属于其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也会接受单位交付的与其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因而对于法条中的“本单位任务”一词的理解也就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情形。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通常是指单位短期或者临时下发的工作任务,如合作开发、组织攻关,接受研究委托。而这些工作的完成与单位的宏观指导、具体方案的制定、责任的承担以及必要的物质条件都密切相关,所以应该属于职务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二)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但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因为职务发明和专利在进行发明是利用了单位的资金以及各项资源,所以说职务发明和专利是属于本单位所有的,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也是需要单位和发明人双方签订相应的合同,在合同中也是需要写明专利的所有权以及归属权做出约定,避免日后出现任何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遗产继承可以给别人吗?
      遗产继承可以给别人吗?可以。房产赠与是房产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由所有人决定并办理过户即可;房产继承是房产所有人死亡,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的......


·公职人员行贿是不是开除公职?
      一、公职人员行贿是不是开除公职?公职人员行贿是开除公职,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对于公务员做出了管理,如果存在着违法犯罪行为,必须要予以开除公职等相......


·乱停乱放怎么处罚
      乱停乱放怎么处罚1.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


·未婚先孕男方需负法律责任吗?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很多情侣在还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就已经先怀孕了,就算事先做好保护措施也不能完全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那么,未婚先孕男方需......


·股份制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股份制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


·用黑色水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用黑色水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二、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


·一、南京终于等到租售同权,政策是什么?
      一、南京终于等到租售同权,政策是什么根据《方案》,南京市将扶持国有企业发展规模化租赁;鼓励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住房规模化租赁服务;同时,鼓......


·北京市拆迁旧城改造补偿条例具体有什么?
      北京市拆迁旧城改造补偿条例具体有什么?关于调整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你局《关于报送调整本市房屋拆......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一、青岛征地补偿标准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1、青岛2020年的征地补偿标准受到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


·现售商品房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现售商品房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


·出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购房人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因种种原因要求退房而开发商拒绝退房时,就容易发生退房纠纷。退房纠纷属于房产纠纷的一种。对于购房来说,如果出现房产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