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颅脑损伤综合征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么?

颅脑损伤综合征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二、监外执行的程序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对于当事人存在颅脑损伤综合症的情况,如果构成了严重的伤病情况的,并且影响到个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申请监外执行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并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女方起诉离婚能起诉几次?
      女方起诉离婚能起诉几次?只要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具体需要几次,要视具体的案情确定。一般情况下大多需要两次。没有特殊情形的,一般......


·多大年龄算童工及录用童工的处罚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我国禁止招录使用童工,但是对于多大年龄算童工,可能并不了解。其实,对于童工的定义,我国法律和相关的行政法规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出资人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一、出资人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协商不成,按出资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婚姻破裂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在离婚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是重要的一部分。房产协商或者判决后需要移交过户,很多人不知道房产过户的概念和程......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最高是多少?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最高是多少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网络小额贷款真假辨析
      如何识别网络贷款的骗局呢?1、现实中真实存在的小额贷款公司,其主要的业务范畴是是针对某一个城市某一个特定区县发放抵押及担保类贷款,并且......


·一、醉驾解禁后考驾照可以吗?
      一、醉驾解禁后考驾照可以吗?醉驾后驾驶证吊销五年后再考,需要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到车辆......


·行贿与单位行贿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个人在日常的业务办理过程中遭遇到阻碍可能就会有人想到用私下金钱疏通的方式来排除困难,一旦这样的违法行为被查处就是被定为行贿罪,但是有的时......


·日常生活中
      日常生活中,各种意外避之不及,当我们因为意外而被耽误了工作,无法领取工资时,我们该怎么办呢?是否可以申请误工费呢?这些误工费应该由谁来支付呢?尤......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


·一、开具工伤鉴定证明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开具工伤鉴定证明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开具工伤鉴定证明书需要提供的材料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