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检察院退侦的程序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一、检察院退侦的程序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检察院退侦的程序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按照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二、不认罪能定罪吗?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对于法律上没有规定到的事情我们也没办法详细的进行介绍,退回侦查的这个过程,一般来说24个小时之内肯定会完成的,如果说有程序的话,那就是人民检察院制作好了退回补充侦查通知书以后,把通知书及案件的其他材料,都一并的交给公安机关就行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申请公证遗嘱需要多少钱?
      申请公证遗嘱需要多少钱?(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二、遗嘱的形......


·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期限是怎样的?
      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期限是怎样的?一、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期限是怎样的?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期限是12个月加6个月的时间,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


·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一、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只要没有到法律规定时间一般是不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法院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处罚?
      法院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处罚?《刑法》: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行政诉讼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多久?
      行政诉讼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多久?《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


·交通事故受害人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受害人处理流程(赔偿)1、报案。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啥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啥提到杭州,您的第一印象就是山清水秀的,其实,杭州也是我国重要的旅游城市之一。所以,杭州市为了更好的打造城市的自身发展......


·投案自首是法定减轻情节吗
      在案件发生之后,有的犯罪嫌疑人抱着侥幸心理四处窜逃,期望躲过法律制裁,当然最后下也没能逃脱。也有犯罪嫌疑人直接投案自首,期望减轻自己的刑责。......


·民事诉讼和解书范文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和解书范文是怎样的?民事诉讼和解协议书范文××县人民法院:国营××机床厂与××县××镇水泥厂因电动机产权纠纷一案诉请来院,已由你......


·死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期执行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分为两种:一种是缓刑,即判处一定的刑期且规定一定时间的考验期,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犯......


·云南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征收的。我国在二胎政策之前一直推行的是独生子女政策,因此在此之前对生育第二胎的公民会征收社会抚养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