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企业向股东借款无息有风险吗?

企业向股东借款无息有风险吗?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与交易必须符合独立企业间的往来与交易原则,否则税务机关有权作纳税调整。关联企业间若无息借款,税务机关有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核定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除非有人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携款潜逃是由股东指示的,否则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无限连带责任。就是说,公司有钱就还,没钱就申请破产清算。股东不需要向所投资的公司的债权人还钱。公司债务法人股东的关系就如上所说,股东是不会还款的。因此,对于公司向股东无息借款,是存在风险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二、公司向股东无息借款的风险怎么防范?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不愿披露企业详细、真实的信息,低估损失、高估收益,影响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投资活动的参与人与投资市场提供的信息不对等,引发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资金投向、企业偿债能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持股变动情况等信息披露不充分。对于公司向股东无息借款的防范,可以这样来考虑:1、当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或亏损时,投资者当然希望给公司提供的是借款,从而避免股东应承受的风险。因此法院应综合各方面考察,打破投资者的双保险的如意算盘。2、完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包括接受股东借贷资本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保证股市的稳定与股票投资者的权益。三、借款时效有什么限制规定吗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如果欠条上并没约定还款期限,如果合同中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有权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自要求对方还款,而对方不还款的时候起,此时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自这个时间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如果一直没有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即索要过欠款)的话,那么最长的受法律保护时间为二十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企业在注册完毕后也是会吸收资金的,那么公民也是可以通过购买公司股权来成为公民的股东,那么在成为股东后也是可以享有公司的收益权以及经营决策权的,当企业需要资金时也是可以通过向其他企业或者是公司的股东进行借款,在借款后也是需要签订相关协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买房子注意什么事项
      买房子注意什么事项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


·可以放弃小孩的抚养权吗
      可以放弃小孩的抚养权吗不可以,抚养权是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或者《企......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


·私家侦探取得的婚外情证据合法吗
      现实中证据的取得往往都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对于婚外情证据来讲,在取得的过程中一不注意可能就会侵犯到他人的权益,因此不少人为避免麻烦,就雇用号......


·欠钱不还打了他会怎么办?
      欠钱不还打了他会怎么办?首先打人跟欠钱时两个概念,法律不会将两件事混为一件。如果有欠条,就可以起诉对方,利用法律武器,如果没有,只要有证据也......


·喝酒连带责任法律条文都有哪些解释?
      我国的当今社会上,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构成了犯罪。这主要是当事人的行为所致的,一起喝酒当事人非正常死亡,就是这类比较典型的案件。那喝酒连带责任......


·我国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虽然我国对企业用工规定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有很多企业违背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产生事实劳动关系。当劳动者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时,没签劳动......


·交通肇事罪有哪些特征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如果达到了一定的情节或者造成了更为严重的损害结果,则此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一旦确定构成刑事犯罪,自然肇事者需要承担的责任就......


·未成年犯罪父母有多少责任
      现实生活中,未成年由于处于青春期,叛逆心理可能会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作为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了解不容忽视,未成年犯罪父母有多少责任?作......


·打人者不赔偿钱怎么办?
      打人者不赔偿钱怎么办?一、打人者不赔偿钱怎么办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打人者不赔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打人者不执行法院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