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发送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发送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打电话提出履行请求,或者打电话同意履行义务等,可以构成时效中断。关于提出履行请求、同意履行义务,可以打电话实施,也可以用其它形式实施。所以,是否实施导致时效中断的行为很重要,是否采取打电话的的形式不重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如果说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维权,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也是需要注意事件的诉讼时效,如果说超过了规定的诉讼时效后当事人仍然没有提起诉讼也是不能继续追究责任,如果在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有请求、认诺的情况也是可以申请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如果醉驾血检结果几天出来?
      一、如果醉驾血检结果几天出来?按规定,从抽血送检到将鉴定结论送达犯罪嫌疑人的时限为9天。其中送检时限最多三日,检验鉴定机构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


·左转闯红灯扣几分罚多少钱
      左转弯闯红灯的和普通闯红灯的处罚是一样的,罚200元,扣六分。闯红灯是指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一、撤销权的含义,撤销权的当事人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


·交通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车祸中误工费没有法定赔偿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登记离婚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可能很多说协议离婚都是登记离婚,这主要是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相应的离婚登记手续。而实践中登记离婚也好,诉讼离婚也罢,这都是有一定......


·商品房购买者如何维权
      商品房购买者如何维权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此时小问题购买者可能就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要是问题比较严重,损害了购买者的合......


·管辖权异议补正裁定的答辩期起算
      管辖权异议补正裁定的答辩期起算在诉讼过程中,我们可以对自己的管辖权提出异议,但是管辖权异议答辩期限是有时间的,那么,管辖权异议补正裁定的答辩......


·贪污罪同伙指正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犯罪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贪污罪是常见的经济犯罪,贪污说的是国家的工作人员将国家财产据为已有,违反了法律取得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的行为,贪污罪......


·抢劫罪可判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抢劫罪可判死刑的情况有哪些抢劫罪是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条规定了可判处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种,具体如下:(一)以下情形一般多......


·一、交通事故伤者的误工费是怎么算的?
      一、交通事故伤者的误工费是怎么算的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


·医保缴费年限不够钱是单位交吗?
      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部分,关于缴纳医疗保险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医疗负担对很多家庭来说是难以承受的,尤其是当今社会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