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能起诉警方行政不作为么?

能起诉警方行政不作为么?当警方作出行政不作为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作为的义务来源于法律的明确规定,根据中国的行政组织法,各行政机关都有法定职责,同时,也有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时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行政“不作为”其表现形式大致有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它与行政中“乱作为”一样,都将可能侵犯或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理论上,行政不作为可以构成行政侵权,并应当承担行政侵权责任。当公民认为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时,对其造成行政侵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条件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是否需要由相对方的请求为条件,也就是说,是否只有在相对方请求,而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 义务时,才构成行政不作为;当行政相对方未请求时,行政主体的不作为可否视为行政不作为。从理论上说,行政主体的职责既然是法定的,行政主体就应严格依法履行,而不应以相对方是否申请为条件;然而在实践中,行政主体职责的履行往往指向特定相对方权益的保护,存在着相对方未请求行政主体也知悉的可能,此时,相对方是否提出申请,不影响行政主体对相对方法定义务的履行。如当某公民遭受歹徒抢劫时被治安民警看见,此时,即使该公民未向该民警申请保护,该民警也应当履行保护职责。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相对方不申请,行政主体不可能知悉,也就不可能履行法定职责。此时,相对方是否申请决定了行政不作为的成立。因此,不能在原则意义上将相对方的申请一般地作为行政不作为成立的必要条件,但也不能完全否定,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不作为就是属于在自己的职权之内没有做好事情,而使他人的利益受到权害,作为公民只要一旦发现就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径来帮助自己,从而可以保障到自己的利益,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法定的条款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政府机关合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政府机关合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政府机关合同工并不可以随时辞职,对于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申请,然后按照公司的......


·房屋交付时面积有差异如何处理?
      房屋交付时面积有差异如何处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


·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只不过是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但由于天然的血缘关系,男女结婚与否并不影响非婚生子女与其......


·协议分割夫妻协商财产分割
      协议分割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双方自愿,而且分......


·损坏他人财物谁来鉴定
      由公安机关进行判定。破坏公私财物可能会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若行为人涉嫌下列......


·宣告商标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宣告商标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一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二是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咋办?
      在工厂车间,造成职工发生人身伤害的因素很多,包括管理不善、机器设备老旧等。一般来说,都是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申请工伤认定的。如果单位没有及时帮助......


·反不当竞争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反不当竞争的诉讼标的是什么?一、反不当竞争的诉讼标的是什么?反不当竞争的诉讼标的是经济赔偿金,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责任,我国反不正当竞......


·怎样订立录音遗嘱,要注意什么
      订立遗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就包括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等等。针对不同方式的遗嘱,当然具体的订立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该怎样来......


·只有国土证没有房产证可以贷款吗
      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不能贷款,目前按规定须房地证才能办理抵押登记,方能获得银行贷款。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


·股权转让未付钱合伙关系是否成立?
      股权转让未付钱合伙关系是否成立?下面就股权转让的详细流程为您讲解合伙关系的成立时间。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