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立医院科主任有权辞退员工吗?

公立医院科主任有权辞退员工吗?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但科室主任却无权。若你是正式职工,则是人事关系。员工不服,可以提出人事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非法辞退经济补偿标准是多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三、辞退分为哪些类型?辞退又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属于劳动者存在过错行为但不至于开除,正常辞退一般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开除是劳动者存在重大过错行为时,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措施,并且属于一种行政处分。双方区别在于只有劳动者存在重大过错行为时,用人单位才有权开除,而反之,劳动者没有存在重大过错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辞退。综上所述,现在不少人在公立医院上班,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将员工辞退,应当医院方面,由人事部门办理手续。科室主任是没有辞退员工权利的,主任单方面开除,则属于滥用职权。如果员工被非法辞退的,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父亲死了爷爷的遗产孙子有继承权吗
      父亲死了爷爷的遗产孙子有继承权吗?父亲去世的孙子对爷爷的遗产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众所周知,打官司肯定是要先确定向哪个法院起诉,针对不同的案件
      众所周知,打官司肯定是要先确定向哪个法院起诉,针对不同的案件具体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由哪个法院来管辖呢?要是你对此也不......


·中国未成年犯罪保护法内容包括什么?
      一、中国未成年犯罪保护法内容包括什么?中国未成年犯罪保护法内容包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


·一、农村租房继承问题可以继承吗?
      一、农村租房继承问题可以继承吗?农村租房是不可以继承的,租房只要租别人的房子自己没有房子的所有权,根本就谈不上继承的问题;二、农村房屋能......


·商标与字号共同侵权的处罚是什么?
      商标与字号共同侵权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商标有关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


·管辖权异议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管辖权异议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内容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要是当事人对该法院管辖此案件有不同的看法,那么就可以说成是当事人对管辖权有意义。而提出管辖......


·逆向行驶与人发生车祸责任怎么分?
      机动车要是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话,可想而知这样的行为是多么的危险,尤其是机动车行驶的速度往往还比较快,因此导致车祸发生的概率就会被大大提高。而......


·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此时用人单位也是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
      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此时用人单位也是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但这个试用期工资也是有具体的标准的,那您知道......


·醉酒驾驶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
      醉酒驾驶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


·已经协议离婚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已经协议离婚可以告重婚罪吗协议离婚是属于民事行为,而告重婚罪是属于刑事行为,两者是没有关联的,所以协议离婚不会影响重婚罪认定。但是重婚......


·在现代企业和劳工的供应关系当中
      在现代企业和劳工的供应关系当中,经历劳动合同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程序。劳动合同当中约定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也约定了如果一方在违约或者侵权的情况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