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之间财产协议婚姻法是怎么认定的?

夫妻之间财产协议婚姻法是怎么认定的?夫妻之间财产协议在婚姻法中是被认定为合法的,只要协议本身不存在违法行为就应当被认为是有效的。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哪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一)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二)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三)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四)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五)约定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双方可以首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算,因为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是不可以进行分割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而造成违法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怎么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交通事故中是最容易造成人员受伤的了,而此时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就需要对伤者作出伤残鉴定,此时要求到专业的机构进行。那么当事人该怎么选交通事故......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什么内容?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什么内容?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法律特征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法律行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


·遗嘱怎样写才能有效,遗嘱有什么格式
      我们知道公民立遗嘱的可以是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等,而不管是针对哪一种遗嘱,此时都要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在公民去世之后,才有可能得到执......


·关于专利转让何时生效?
      关于专利转让何时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


·梧州市征地补偿流程是什么?
      现阶段在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房子对人们的影响越来越大,各市政府也在抓紧城镇化建设的步伐,这就意味着将有大量的农村用地将被有偿征用。但是很多......


·土地延包30年农村征地补偿提高吗?
      土地延包30年农村征地补偿提高吗?“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并不意味着征地补偿的提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相关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相关司法解释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


·离婚2年后还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一般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同时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处理,否则的话也是不允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但在分割财产之前可能出现一方隐瞒、转移共同财产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有没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有没有效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对此,我国法律有明文规知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


·眼眶内壁中断在新刑法算轻伤么,鉴定标准是什么?
      眼眶内壁的骨质较薄,在受到暴力冲击时,容易发生骨折,在刑法诉讼中也常常见到此类案例。那么眼眶内壁中断在新刑法算轻伤么?今天,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


·醉驾拘役判6个月还有什么程序
      一、醉驾拘役判6个月还有什么程序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