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跟赔偿金能同时索要吗?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跟赔偿金能同时索要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它的性质是补助费用,不需要行为人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非过失性解除、经济性裁员)、合同终止。而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付给劳动者遭受损失的赔偿。它更加强调用人单位一方存在过错,是一种赔偿性质的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很多种,法律是这样规定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都是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如果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关系时,也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时,也是需要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手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手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手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生活工作中,我们的人身是很容易受到损害的,尤其是那一双手。此时就需要对受伤的手指作出......


·房产谁是第一继承人继承开始后
      房产谁是第一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提供哪些资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


·一、开房五次以上判定重婚罪吗?
      一、开房五次以上判定重婚罪吗?开房五次以上也不会判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


·没离婚证能不能再领结婚证
      没离婚证能不能再领结婚证没有离婚证原则上无法再领结婚证,但是如果有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可以拿着《判决书》以及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生效证明......


·四川省交强险2023年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交强险是我们在购买车辆时就必须缴纳的保险,因为是被强制要求的所以叫做交强险,每一辆车都有交强险,交强险的佩服范围也很广。四川省交强险的赔偿内......


·卖假药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卖假药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卖假药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卖假药属于触犯刑法的违法行为。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


·公务员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务员法的实施细则主要就是会定了两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务员的制度,以及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就是关于什么是公务员以及怎样管理公务员,实施细则......


·缓刑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有哪些?
      缓刑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有哪些?1、刑期不同管制的期限,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期限,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


·抢注域名算不算侵权
      要分情况,如果是恶意抢注,那么就存在一定的侵权行为,如果是正常抢注,就不算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


·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最多判多少年?
      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最多判多少年?一、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最多判多少年?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最多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