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增加认缴资本股东协议需要由工商登记机关审查吗?

增加认缴资本股东协议需要由工商登记机关审查吗?不需要的,认缴资本指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的时候承诺要出资的额度,但实际上不需要通过银行或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有注册资本的以出资额对公司事务付有限责任,没有注册资本的对公司事务付无限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在工商局的企业年报中可以查看股东认缴资本和实缴资本。另外还是存在有些行业,规定是必须注册资金一次全部实缴的。例如银行,典当行,保险,贷款等。这是因为这些行业容易发生资金风险,需要能够保证自身的实力。有了认缴制,注册公司确实越来越容易了,但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以及个人承受风险能力,选择合理注册资本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才能更好的帮助公司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如何出资?《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可见,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出资的规定,与公司设立时的规定相同。另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规定,两家公司应作变更登记。注册资本是指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营业执照上有注册资本额的企业来说的,你们申请工商登记的时候计划的出资额,多少你自己定,申请时不需要往银行存钱但是两年之内必须交齐。实收资本就是你要履行你两年出齐资金的承诺,要把资金存到银行,通过银行处资信证明或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来证明的注册资本确实应经存在银行,已经到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股东的认缴资本是不同的,股东的认缴资本代表股东对公司投资多少,股东一般是按照自己出资认购的公司的股份为限制对公司承担一定的有限责任,但是如果是公司是属于个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的股东的认缴的资本就属于公司的注册资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长沙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毒品犯罪,在边境城市或沿海城市的发生率比较高,因此在这些地区对毒品犯罪的处罚就要相对重一些。运输毒品罪属于常见的毒品犯罪,要求是在国内将......


·无偿合同是单务合同么?
      无偿合同是单务合同么?大部分无偿合同都是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但是也存在例外的,如无偿的委托合同,为无偿双务合同。......


·合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怎么办?
      合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怎么办?合同是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规定的协议。合同的签订使得双方的书面承诺有了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


·国家赔偿的时间范围是什么?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可以看到十几年前的杀人案件中的被杀者安全的归来之类的报道,这是因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导致的冤假错案,被冤枉的人可以要求国家......


·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
      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一、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交钥匙工程合同,是指业主与总承包人之间就统一承担设备工程的设计、规划、......


·认罪悔罪是指什么意思?
      认罪悔罪是罪犯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主观态度,它反映了罪犯的人身危险性以及对于犯罪事实的正确认知。如果一个穷凶极恶面对证据确凿也坚持不认罪不悔罪,......


·公司部门解散有补偿吗
      有。解散人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法定代表提名的范围是什么
      一、公司法定代表提名的范围是什么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其次,究竟谁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选定,其选定范......


·非法集资中的介绍人承担何种责任?
      大型非法集资往往不是一个人就能完成的,需要有写假合同的人、介绍人等,因此非法集资大部分是单位犯罪。介绍人在非法集资中起到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


·中国民法总则代理的规定是什么?
      中国民法总则代理的规定是什么在我国任何一个民事主体都可以通过代理人来代替自己实施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说在民事案件诉讼的过程当中,我......


·对移送管辖上诉案件法院会受理吗?
      一、对移送管辖上诉案件法院会受理吗?对移送管辖上诉案件法院会受理,管辖权异议上诉提供一份上诉状就可以了,不需要提供什么其他的材料。移送管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