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被批捕什么时候通知家属?

一、被批捕什么时候通知家属?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批捕、取保候审或者释放),作为家属可以向当时负责的承办民警了解案情进展,当然如果有委托律师,公安会联系律师办理相关手续,再由律师来通知到家属。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检察院一般会在拘留后三天做出批捕决定,如果是案件比较特殊或者是有流窜作案等情况下也是可以申请延长审查期限的,那么在检察院通过了批捕申请后也是会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程序的,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提交的批捕申请证据不够充分时,也是会驳回批捕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
      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一、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中对人身的强制程度较轻的一种,适用取保候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


·民事诉讼程序及费用
      民事诉讼程序及费用民事诉讼程序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


·犯罪嫌疑人贩毒6克几年
      犯罪嫌疑人贩毒6克几年一、犯罪嫌疑人贩毒6克几年?贩毒6克的量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中对贩毒规定......


·审查起诉之后是什么意思?
      审查起诉之后是什么意思?审查起诉之后是的意思就是紧接着开始下一步的审判活动,审查起诉是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下一步就起诉到法院,然后就开庭,审查......


·婚外有孩子算重婚吗
      对于婚外有孩子算重婚吗这个问题的解答,首先我们应当来了解一下,我国对于重婚这一概念的界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重婚是指,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另......


·犯重婚罪到哪里报案
      犯重婚罪到哪里报案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


·数罪并罚情形具体有哪些
      数罪并罚情形具体有哪些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


·离婚买卖房子监护人是否有资格单独处理?
      离婚买卖房子监护人是否有资格单独处理?婚时房子给了孩子,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属于未成年子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或财产......


·什么是羁押
      什么是羁押羁押又称拘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


·国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书
      单  位:某某印刷厂    根据吉林省《国营企业全员劳动合同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我厂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某某印刷厂法人代表......


·国企被裁员补偿工资多少个月
      国企被裁员补偿工资多少个月一、国企被裁员补偿工资多少个月?裁员补偿几个月的工资取决于职工工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