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湖南省十级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湖南省十级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1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第34条第1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第35条第1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5项 残疾生活补助费法律条文(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法律条文(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5页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我国法律上是对于残疾赔偿金的处理情况是非常明确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对相关标准不能认定的,可以在伤残鉴定等级出具后向伤残等级鉴定部门咨询有关伤残赔偿金的支付标准,具体情况应当经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商标续展官费减半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的?
      商标续展官费减半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的?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1、受理商标续展......


·跟腱断裂工伤鉴定评级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确认工伤是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过在享受这项补偿之前企业是要求员工拿出工伤鉴定确认为工伤......


·行政复议败诉后果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败诉后果是怎样的?一、行政复议败诉后果是怎样的?行政复议败诉后复议机关将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主动投案自首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主动投案自首减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要对犯罪后自首的予以从轻处......


·一、夫妻一方处理隐瞒财产怎么处罚?
      一、夫妻一方处理隐瞒财产怎么处罚?如在离婚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可要求对其财产进行分割,但有时由于种种原因,另一方也许在离婚后才......


·哪些情况才算是假离婚
      哪些情况才算是假离婚(一)通谋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


·在离婚案件的判决当中
      在离婚案件的判决当中,当子女的抚养权判决给一方之后,另外一方就需要根据法院的规定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权直至子女成年。但是有些时候会出现拒绝支付......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和变化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和变化,您生活中使用代步工具的时候也已经越来越多了,但是很多人在使用代步工具驾车的时候,会出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如会出现......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吗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只要在五年内完成即可。根据规定,首次出资应该在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以......


·协议离婚后母亲死亡女儿抚养权纠纷怎么处理?
      协议离婚后母亲死亡女儿抚养权纠纷怎么处理?一、协议离婚后母亲死亡女儿抚养权纠纷怎么处理?从我国法律中很明显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之......


·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一、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