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关于仲裁裁决的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仲裁裁决的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必须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国内仲裁裁决和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法院有所不同。如果是国内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具体由哪一级别的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一般说来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各高级人民法院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各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通知办理。如果是涉外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被申请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事实和依据、需要执行的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及所在地、被申请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另外,申请执行人还应当提交据以执行的仲裁裁决书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因此,当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未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后,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依法执行有效的仲裁裁决,既是人民法院的权力,也是人民法院的义务。二、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所谓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是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特定的原因,从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到这种特定原因消除之后,再决定执行程序是否继续进行的制度。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我国法律上对于仲裁裁决执行相关情况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特别是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上,还应当由司法机关对是否符合仲裁解决的条件进行认定,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处理和认定,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进行合法的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遗嘱人是否要立遗嘱的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遗嘱人是否要立遗嘱的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能否公诉?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能否公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不能公诉,我们经常看到刑事案件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但实践中,对于一些比较特......


·企业高空坠物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您都知道高空坠物造成的危害之大,就想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来规避这些风险及损失。那么,有没有高空坠物保险呢?这种保险企业能不能购买?一旦发生高空坠......


·法律中规定信用卡诈骗1万判多久
      公民在开办了信用卡之后,就应当严格按照信用卡的规定进行使用,不能利用信用卡实施一些诈骗行为,否则的话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此......


·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是什么一、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是什么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如果对房屋比较满意,有意向要购买,会向卖方支付一定的定金。一般来说,买卖双方在支付定金时会签订一份买卖二手房交定金合......


·三大抗辩权的要求区别有哪些
      三大抗辩权的要求区别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出于朋友之间的信任、道义或者其他情况,可能会与他人发成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为了充分......


·伪造遗嘱应该怎么进行处罚
      现实生活中,对财产利益的争夺往往是比较激烈的,尤其是在涉及到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时候。实践中,甚至还有继承......


·实现担保物权是否诉讼时效中断
      实现担保物权是否诉讼时效中断实现担保物权一般不会诉讼时效中断,物权明确了抵押权的行使期间,对质权又不明确,所以对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会在三......


·异地诉讼离婚手续
      异地诉讼离婚手续(一)离婚者要做什么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4.......


·涉及军魂离婚诉讼管辖的特别规定
      1.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